在隋朝的时候,明光铠只是将领、贵族子弟,以及宫城近卫、将领亲卫、重甲兵、精锐甲骑才穿,因为太烧钱了,如此一副甲胄,加上战马,足以养活二三十个步兵的军饷了。
大华发展工业,采矿石,炼制钢铁等,打造了精锐铁骑队伍,这三千铁骑就是罗昭云挑选了三千精锐,负责冲锋陷阵,打压突厥的士气。
在隋朝时,普通的骑兵和徒步甲士,都是穿这种相对简单又价廉的‘裲裆甲’,前胸挂一片,后背覆一片,肩部用带子串起来,腰部再一束,看上去像家背心马夹一样,穿着也灵活敏捷,它是隋军护具的主力。
大华在这个裲裆甲加以改进,前胸与后背的甲片也相对质量高一些,头盔尽量铁盔,可以减少一些伤亡。
裴元庆、赵陇锋、张古力等将领、都尉,耐心等待。
根据斥候探子刚才回报,在前方十里外发现了突厥先锋军的迹象,以快马行军速度,一炷香的时间就能杀到跟前。
时间一点点流逝,大战之前的各种心态,都在每一位壮士心中翻腾。
忽然间,极远处像是刮起了沙尘暴,凝聚成乌云,从山塬的地面线一段,快速移来。
“来了!”
所有人精神一紧,知道这是突厥的先锋军赶来了。
肉眼可见一条黑线,在不断的扩大,就如同潮水汇涌而来,惊涛骇浪,浓云翻滚。
此刻,有一种山雨欲来的压迫感,所有大华将士的神经都在绷紧,紧紧握着武器,盯着前方大敌,血战就要开启了。
“轰隆隆——”
马蹄踢打着大地声开始隐隐传来,越来越急促,如同闷雷滚滚,铺天盖地,压顶而来。
地动山摇,三万的骑兵制造出的声势非常震撼,给人所向披靡的错觉。
距离越来越近,数里的距离,很快就飞驰而过,已经能够看到了武器寒光,与骑士的身形了。
裴仁基神色镇定,毕竟一生经历了大小战很多,心态磨练得如同铁石一般。
“传令,击鼓备战——”
“喏!”传令官挥动令旗,开始传令。
“咚咚咚——”十面牛皮大鼓在敲响,声音雄浑壮烈。
所有大华将士听到之后,那浑身的气血都被调动起来,情绪激动,热血激昂。刚才被铁骑的威势压住的心神和士气,登时间被战鼓唤醒,耳边似乎已经听不到马蹄声,而只有己方的战鼓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