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姗默默垂首,肚里腹诽严苛的老爹,什么叫像样的绣品,她绣的这两只黄鹂,掂出去给人看,只要不是瞎子,都能认出来那是一对鸟的,若是被指认成是两只肥鸡,她立马给您老负荆请罪……
温氏指着南姗绣好的绢帕,笑道:“姗姗,你再重新绣一幅黄鹂鸟,把不细致惟妙的地方,都给改协调,便算是合格了。”
南姗振奋着精神,认真的点点头,为了能多争取点出游的机会,南姗还是愿意跟绣花针死磕到底的,善了个哉的,不就是绣两只鸟么,别人能十年把铁杵磨成绣花针,她还不信她十天内,噢,不,是半个月内,不能给肥黄鹂剪个指甲、瘦身成功、梳顺羽毛!
……
就在南姗以饱满的热情,努力降顺绣花针时,温氏有一位亲戚上门来访,是一位年纪轻轻的小哥儿,他来自远靖候秦家,与温氏的关系是——温氏唯一舅舅的独生儿子的大儿子。
如今的远靖候爷,是温氏过世母亲的嫡亲幼弟,这十余年来都放官外地,前些日子秦侯爷寄信回京,言道很快就会回京任职,此次前来南府拜访的公子哥儿,正是温氏舅舅的长孙秦华,他是提前回来打理侯府的。
秦华今年十九岁,未婚,举人,是位英俊潇洒的翩翩公子,满身贵气一身气派,举止有礼规矩端庄,对温氏长长一揖,问候道:“华儿多年不见姑姑,姑姑还跟从前一模一样,又漂亮又和气,都没有怎么改变呢。”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温氏自也不例外,忙伸手扶起行礼的秦华,笑道:“多年不见,华哥儿还是这么嘴甜,你祖父身子可还好?”
秦华穿的衣衫光鲜,衬得人也格外精神,闻言细致答道:“祖父身子挺硬朗的,吆喝起我们这些小辈来,声音中气十足,一点都不含糊。”
温氏示意秦华坐下饮茶,再道:“那就好,以后你们也都常驻京城了,见面就方便多啦,对了,你祖父和爹娘何时启程回来,你砚弟弟下个月成亲,也不知能不能赶上喝喜酒?”
秦华笑呵呵道:“姑姑放心,上回屏哥哥的婚宴,我们没能回来参加,心里甚是遗憾,这一回,铁定是不会再错过的……”望着温氏身边俏生生的小女孩儿,笑道:“这便是姗妹妹了吧,不愧是姑姑的女儿,果然灵秀俊俏的紧。”
温氏看一眼南姗,道:“姗姗,还不快见过你华哥哥。”
又到装淑女的时候,南姗很老实规矩地挪动脚步,福身行礼:“妹妹见过华哥哥,华哥哥好。”
秦华柔声道:“姗妹妹不必多礼,以后常到哥哥家里玩儿。”
☆、第72章 贤惠叶氏投缘
因秦华来拜访之日,南瑾和南屏均在衙门忙公事,南砚、南葛又去了徐道处念书,温氏留了秦华午饭后,再热情地挽留了晚饭,并派人通知老爷公子们早些回来,当夜,秦华拜见了表姑父南瑾,与几个南家表兄弟畅谈良久,在南府住了一夜后,次日离去。
秦华的到来,对于南姗而言,只是不畅意生活中的一朵小小浪花。
浪花平静之后,南姗还是要继续和绣花针死磕,顺便思考关于古代女人的贤惠问题,不会女红不能替夫君孩儿做衣裳不贤惠,容不下分享老公的‘姐妹’也不贤惠,苛待庶出子女还不贤惠,不对婆婆晨昏定省更不贤惠……
这哪里是贤惠哟,这样的日子,南姗光想一想,就惆怅地想拿绣花针,戳未来老公一身的针眼,让他变成一个养蜜蜂的马蜂窝,谁敢过来勾引搭讪,就蜇你丫一脸大包。
不是南姗杞人忧天,八年,咻的一下就没了,特么的,再咻一下,她可就十六了,十六岁,正是柔嫩小花朵一般的年纪呀,却要被别人折回家当老婆使唤,南姗想一想那情景,都能冒一身白毛汗出来,哈利路亚的,到底为毛要这么早婚啊……
大概是心态不够端正,南姗又重新绣出来的一副双鹂鸟,很是萎靡消瘦不堪,南瑾老爹再次蹙眉:“这对黄鹂鸟,被你饿了几天没吃饭?还有这鸟眼睛,呆呆愣愣的,灵气呢?”
还鸟眼珠子里的灵气呢!你闺女我眼珠子里的灵气,都快耗没了好嘛!
南姗呆呆傻傻着表情道:“爹爹,我真的很认真绣了,每日从早绣到晚,眼睛累得又干又涩,连喝菊花茶都不顶事儿了。”
瞧着女儿不过绣了两只鸟,就把自己绣成了呆头呆脑的模样,南瑾再感头疼,若是儿子描不好字,他还可以手把手地教,女儿照着花样子也绣不好图案,他却也……教无可教,若是真逼得太紧,把一双好好的灵动眼珠子,给煎熬成木有精神气的死鱼眼,那可就太得不偿失了,于是,南姗每日习女红的时间,再次恢复到之前的频率,并被要求,每日要观赏逗玩缸里的小鱼两次,每次时长小半个时辰。
南姗贼兮兮地暗地偷笑,不枉她熬了好几个夜晚,绣那两只娇滴滴的鸟儿——总算是不用狠狠恶补女红课了。
……
入了九月,南珏大伯有两喜,一小喜是第七女南娜许配了人家,对象是个挺不错的后生,虽然家里穷了点,人口单薄了点,但却是一户好人家,二大喜是自己即将要再度当爹。
南珏大伯做梦都想再抱一个儿子,正所谓,累有所得,劳有所获,小杨氏怀孕了,南珏大伯顿时乐疯了,喜得差点放了十大挂满地红,只不过,南娆的眼睛也登时烧红了,她每次看到小杨氏,都恨不得在她的肚子上烧个窟窿出来,据南姗暗暗观察,那目光恨意丛生,凶狠的让人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