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仍然不屈不挠,天天到大boss门口叫嚣着要它滚出来给自己杀。
一天挨一顿小揍,几天挨一顿大揍。
对于大boss来说,收拾她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似的。但或许是看蝼蚁也敢叫嚣要杀自己,觉得有趣就没有捏死她。
就这么坚持了五百多天,终于在小精灵快要被揍死时,对战声把木然尘封的林疯唤醒,混沌之时,将她当作曾经跟随自己的小女孩,骤然拔刀,三两下杀了大boss。
而后,在认出对方不是小女孩时,他失望地垂下眼,准备将自己再投进湖水里,却被小精灵叫住。
“你去干嘛?”
林疯:“不关你的事,滚。”
“可是你刚刚为什么救我啊?”
“不是要救你,是认错人了。”林疯继续朝冰冷湖水走去。
听到背后小声嘁了一声,“还认错人?啧,好老土的搭讪方式啊。”
“?”
“行了行了,知道你暗恋我,本公主就允许你追随我了。”
“………”
林疯皱眉,看她的眼神像看傻子。
“行了,本公主饿了,去湖里捞条鱼上来吧。不要鲫鱼,鲫鱼刺多。”
“………”
……
画漫画作品和插图不同,不仅要看画面构图,更要考虑分镜、剧情演进等因素,是个大工程。在书房待了一下午,才勉强将第一话的分镜草稿涂了出来。
接近傍晚,收到扶槐的信息:【晚饭想吃什么?】
林意七伸展了一下胳膊,从房里走出去。客厅已经落了点夕阳,扶槐就静静坐在沙发边角,看到她走出来,很快牵起唇角,“七七老师忙完了?”
林意七摸摸鼻尖,朝他走过去,“不好意思,下午画得比较认真,忘记你了。”
“嗯,没事。”
扶槐顺势牵过她的手,把人拉到了自己膝盖之间。
这还是昨晚之后,两人第一次牵手,就像其他的情侣一样,自然而然地牵手。
他的掌心很大,以前打职业时林意七就觉得他的手好看,骨节修长匀称,手背略浮着几根青筋,骨感又充满性张力。
而她的手指太细了,骨节并不明显,掌心又小,不如他的手指具备观赏性。
这样的大小差异,刚刚好能让他将她的手尽数包裹在掌心里,用温热指腹细细研磨,带着热气,酥酥麻麻地传递上心头。
“想好吃什么了?”他温声说。
林意七低头看两人紧紧扣在一起的双手,看他的指节一下又一下地拨弄她的手指,轻轻摇头,“没有。”
“那想出去吃还是在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