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怕不要怕!我不是什么通缉犯,我是个知法犯法的好公民。”牧歌笑呵呵的样子,努力做出一副我很善良我很和善的样子。
大叔和青青心里一突突。卧槽!这人太特么狂了!知法犯法,这人莫不是个疯子吧?就像是早些年外国拍的那个电视剧,叫什么来着?民风淳朴哥什么来着?
坏了坏了,那个电视剧里面不是说了么,都特么的是疯子!这些疯子是不可理喻的,他们根本就不是为了钱而犯罪,是为了快感!
毕竟是疯子嘛!
正常的生活给他们的感觉和刺激是完全比不上犯罪的那种快感的,所以这些疯子就去犯罪,只有犯罪才能给丫的刺激的感觉!才能证明他们的存在,活着!
而这种疯子,总是肆无忌惮的,所以,他们就会杀人,放火,无恶不作!
自己的女孩儿还这么年轻漂亮,他怎么会放过呢!
大叔想着想着,眼神坚定下来,妈的,大不了就鱼死网破吧!都特么是不要命的,谁怕谁啊!
他还不知道牧歌就是电视上说的那个通缉令里面的通缉犯,不然的话,这个时候怕是就直接绝望了。
虽然老板没注意到,但是青青却是注意到了刚刚那几个年轻大男孩儿的话,牧老大?难道他们认识不成?
青青紧绷的身体似乎有些松缓了。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是很长,但是她却对这几个大男孩儿一样的人有了不少的了解。似乎是出身于高贵的家族,他们的举止和动作带着一股子天然的优雅,这绝对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学出来的,必然是长时间生活在那种环境之下。
习惯已经浸润到了骨子里,所以才会在生活之中,不经意之间,就体现出来。
除此之外,这些家伙很有礼貌,而且非常的温柔绅士体贴。除了某个追求她的家伙之外,其他人都很正常,不像是那种做坏事被通缉的人。
最后一个,有一个家伙非常的喜欢自己。虽然那家伙是个外国人,但是其实也挺可爱的,就是不大会追女孩儿。
哼!
不会追才对,要是会追的话,自己可看不上!会追女孩儿还没有女朋友,显然是别人不要的货色,别人都不要的东西,我为啥要?
不知不觉,思想就偏离了轨道。
牧歌仔细的打量着这些人,心中有些疑惑。
清一色的都是b级的实力,怎么说呢,不算高,但是也不算低了,在北寒城里面,牧歌见到不少了,不过看上去倒是很年轻。
但是,外国人?
貌似自己不认识几个外国人吧?准确的说,自己好像一共就认识两个外国人,一个是萨尔西斯,再一个就是黑天酒吧的那个酒保了。
可是,这里怎么这么多的外国人?而且好像知道自己的名字,还叫自己牧老大?难道自己的名气都已经漂洋过海,传到海外了么?
正在牧歌疑惑的时候,一个血族上前两步,激动地说道“牧老大,我非常的崇拜你!非常希望能够跟你混!我大哥萨尔西斯说了,只要跟你混,保准吃香的喝辣的!”
“萨尔西斯?”牧歌一怔,旋即明白过来,忍不住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