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明知看着她,没否认。
慕思思默默地低头,不可思议地看着它,心中惊讶地想道:一条还不够,居然还有很多条,而且每条手帕长得一模一样……
这到底是什么神奇的强迫症啊。
慕思思把手帕还给他后,留意到裴明知似乎只喝清水,旁边放着的酒连碰都不碰一下,不由得更是好奇:“你不喝酒的呀?”
裴明知正拿起水杯抿了口,闻言便道:“要工作,不方便。”
慕思思就奇怪了,她在裴明知家住的这几天,发现他不但作息规律,就连在生活习惯方面,也有着极强的自制力。
不抽烟,不喝酒,早睡早起,还会随身带着手帕。
这个人真的……
想到这里,慕思思忍不住盯着他看。
裴明知这会儿穿着简单的黑t恤跟黑色裤子,脚上还配了一双黑色的皮鞋,看上去端端正正,规矩得近乎刻板严肃,却偏偏带了一种格外吸引人的气质,也正因为着这点,几乎他们每次出去,裴明知都会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其中大部分都是女生的目光。
她们对这样的人心生好感,却又望而生畏。
裴明知那疏离而又严肃的气场,硬是劝退了很多对他有好感的人。
慕思思歪着头看他,突然发现裴明知似乎真的很喜欢这种颜色冷淡或者素净的衣服,要么是白色得一丝不苟,要么就是黑色得肃穆严谨。
女孩望得专注,裴明知留意到了她的视线,抬眼朝慕思思看来。
因为没戴帽子,偏头的时候又更加方便了观察,所以慕思思的视线就忍不住落在他那板寸头上。
她上次摸过,一点也不软,还刺刺的,手感特别不好。
很多人留着寸头都会将相貌自身的缺点暴露出来,但裴明知却是个例外,不仅一点也不难看,而且还很符合他的气质。尤其在穿着颜色冷淡且严肃的衣服时,就更加让他多了一丝令人特殊的气场。
也不知道他头发长起来的时候会是什么模样,摸上去手感会好些吗?
慕思思不太喜欢那种硬硬的发质,摸上去不仅不舒服,还很扎手。
慕思思看向裴明知的时候目光尽管专注,但更多时候还是在自己思考事情,所以眼神就不由得有些涣散,神色出神。
裴明知与她视线对上,呼吸停滞了下,但之后却发现慕思思只是在走神,并不是在看着自己。
裴明知平缓了下心神,偏过脸去,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这才淡着声音唤道:“慕思思。”
听到青年的声音,慕思思天马行空的想法终于收敛了些,她慢慢回过神来,后知后觉地应了句:“在!”
裴明知说:“饭菜要凉了,吃饭。”
慕思思慢吞吞地答了声,拿起筷子来认真地吃着菜,但尝着尝着,她突然想起来,自己今天的日常任务似乎还没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