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这里半个月,他发现这里的女人是真漂亮,头发不是黑长直,就是蓬松的微卷,有些还是五颜六色的。而且她们几乎都不盘起来,都是柔软地披在肩头。不像他以前看到的那些女人,头发都清一色盘起来,举着几斤重的发饰招摇过市。
面前的女人穿一件白衣,谭暮告诉过他那个叫t恤,下面是一条短裤,露出笔直修长的两条腿。肤色极白,明晃晃的,近乎透明,扎人眼。
他的目光落在她腿上,定了一两秒便快速移开了。觉得有些脸热。
非礼勿视,真是罪过!
虽然满大街的女人都光着腿,他也知道就是这边人流行的装束。可他还是不适应。
目光又不知不觉转到她的脚上。
那是什么鞋?
高高的鞋底,黑色的鞋面,上面还有一个个细小的钉子,他见都没见过。
这么多钉子不怕被扎到吗?
他很好奇,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问,他怕被别人嘲笑。毕竟来这里半个月,他已经被人笑话了不下百次了。
吴桐雨不懂男人心里的思量,只看到他轻微笑了一下,嘴角扬起一道好看的弧度,缓缓开口:“吴小姐你不用这么着急回来,我可以等的。”
他是真的可以等的,今天是他第一天上班,站长看他脑子不太好使就只让他试试手。其实压根儿不是多难的事情,谭暮言传身教,示范一遍他就会了。但是站长依然不放心,就只让他送一个快递试试。因而他手里就只有吴桐雨一个快递。
*北北*
吴桐雨:“……”
她瘪瘪嘴没吱声,心想你是可以等,我可等不了。她只想快点见到她美美哒的凉鞋。
两人面对面站着,目光相对,他说:“这是你的快递,麻烦签收一下。”
九月初,天气燥热沉闷,男人没穿工作服,而是穿着一件破旧的浅蓝色的长袖衬衫,挽起袖口,露出精瘦的手臂,麦色的皮肤在朦胧的光影下漾着微光,手臂处的线条利落而流畅。
那件衬衫是真的破旧,门襟处还有一大摊污渍。而且很大,一点也不合身。就像是一块破布包裹在男人身上。下/身是一条黑色的长裤,宽大的裤脚将他脚上那双老人鞋遮盖地严严实实。
她的眼神不动声色地扫了扫,自上而下,心想这小哥的画风可真清奇。
她伸手接过那份快递,瞟了一眼上面的信息,是她的凉鞋没错。
“没笔吗?”她突然意识到自己无从下手。
“没有。”男人摇头,扒了扒头发,有些无措,“第一次送,不知道要随身携带笔。”
吴桐雨:“……”
不知道要随身携带笔?
快递小哥送快递居然都不知道要带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