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13份快递
许经年会来张记真是意外。因为今天刚好是15号,许公子入职顺丰满一个月。刚好发了第一笔工资。之前他一直是临时工,不是正式员工。站长看他这一个月的试用期人很勤快,也没出什么差错,就帮他转了正。双喜临门,谭暮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让许经年请吃饭。
谭暮是许经年来到这边的第一个朋友,虽然这大兄弟身上毛病一大堆,但好歹人还不错,对他也还算过得去。他承了人家这么大的人情,请吃饭是在所难免的。加之第一次在这边自食其力挣到钱,许公子本来也很高兴。两人一合计,就准备大吃一顿。
谭暮家就在锦绫路,这条路上好吃的饭店也就那么几家。张记名气是最大的。而且秋高气爽,这个季节吃小龙虾正好。于是两人就直接来了张记。但是许公子万万没想到他会碰到吴桐雨。
所以当吴小姐大大咧咧地站在他面前,热切地挥舞着自己的爪子和他打招呼时,不用猜也能知道咱们许公子的内心有多崩溃。
自从微信拉黑了吴桐雨,他这半个月来都很清净,安心上班。时间一长他几乎都快忘记有这么一个人了。
这姑娘挥舞着自己的爪子,双唇还漾着一圈油光。一开口,满满都是小龙虾的味道。
许公子下意识就皱了皱眉,浓眉拧成一道褶皱,一时间难以舒展。
他发现这姑娘总是能带给他各种各样的“惊喜”。
他的视线从她的脸上移开,落在她身上。她今天穿了件橙黄色的连帽卫衣,两条长长的带子落在胸前。下/身搭配黑色铅笔裤,很休闲的装扮。卫衣的颜色很鲜亮,更加衬得她的皮肤白皙。
不过脚上那是什么鞋?
鞋子是平跟的,丝绒缎面,毛绒绒的一搓灰色绒毛定在鞋面上,一走动起来,那搓绒毛就簌簌摇摆。她光/裸着脚背,脚背上的那点皮肤极白,莹润光洁,近乎透明。
谭暮是个人精,察言观色的本事一流,他瞅了一眼许经年的脸色,他就能知道这两人之间肯定有什么“渊源”。他捅了捅许经年的胳膊,笑着问:“老许,这位妹纸是?”
不等许经年回答,吴桐雨就兴冲冲地向谭暮解释:“许先生是我的救命恩人。”
谭暮:“……”
“救命恩人?”谭暮蹙了蹙眉。
这都什么鬼?
“之前我不小心被东西砸伤了,是许先生送我去的医院。”
“哦!原来是这样啊!”谭暮恍然大悟,“你好,我是老许的大哥,我叫谭暮。”
吴桐雨开心地伸出手去,“你好谭先生,我叫吴桐雨。”
“吴小姐不用这么客气,既然是老许的熟人,你叫我老谭就行。”
“那你也不用叫我吴小姐,叫我小雨就行。”
“小雨。”
“老谭。”
两人说完相视一笑。你来我往的,完全当许经年是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