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八点半,谢思依还睡得昏天黑地,迷迷糊糊地听到家里门铃在响。顶着鸡窝头直接从床上爬起来开
门,嗓音也是混沌不明的,“谁啊?”
粉谢思依十年,前九年都是隔着屏幕看她,精致的妆容,漂亮的服饰,光鲜亮丽,光彩照人。第十年终于
有了面对面接触的机会,女神有时高贵冷艳,有时温婉知性,有时又清新淡雅,不论那个形象都让人赞赏有
加。
可这么未施粉黛,不修边幅的样子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一时间竟然难以适应。
蓬松凌乱的头发,卡通的睡衣睡裤,外加脚上一双卡哇伊的爪子鞋。女神这形象简直和平日里那个典雅知
性的综艺界一姐相差甚远呀!
不过,真的很可爱啊!
谭暮提了满满的两袋早餐,开口:“你今天还有个通告要赶,你忘记了?”
谢思依:“……”
她确实是忘记了。在家整整睡了三天,昏天黑地的,早就把这件事抛诸脑后了。
不过这自然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现在这身打扮可以说是毫无形象了。
呜呜呜,好丢人!
在死忠粉面前这么邋里邋遢,可以说很衰了!这人会脱粉吗?
谭暮悄无声息地打量了两眼,像是知道她心中所想,眉眼带笑,清淡无比的口气,“思依放心,我不会脱
粉的。”
谢思依:“……”
尼玛,她可以打人吗?
明明是第一次来,谭暮却很是自来熟,将早餐放在餐桌上,抬起手臂看了眼手表,徐徐开口:“思依现在是
八点三十五分,通告九点半开始,从家里赶去天成大厦至少也要四十分钟,你的时间不多了,明白了吗?”
谢思依:“……”
她扒了扒凌乱无比的头发,“给我十分钟,马上就好。”
她的速度很快,十分钟就搞定了。洗漱好后,她换了件白色针织连衣裙,配细高跟,外搭灰色大衣。烈焰
红唇,高贵冷艳,女王范十足。
她一手拿围巾,一手拎包,对谭暮说:“我们走吧。”
谭暮坐在餐桌上不疾不徐地说:“还有点时间把早餐吃了。”
谢思依摇头,“不吃了,直接走吧。”
男人很坚持,“今天还不知道要拍几个小时才结束,吃点东西垫下肚子,你胃不好,到时候又该疼了。”
“你知道我胃不好?”谢思依看向她,很是诧异,“谁告诉你的?”
她有轻微胃病,平时如果不按时吃饭就容易胃疼。其实做演员的,十个里头有九个胃不好。常年在外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