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去。”
“万一有内伤就不好了。”
警员不是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刚出意外后,当事人一点问题都没有。
结果回去后,问题开始出现了。
比起现在的情况,他以前遇到的情况还要更复杂些。
因为意外的当即以为自己没事就没有报桉,也没有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
后面发现的身体出问题了,再要找到对方
只要当时出意外的位置不偏,自己的记忆不差,就不算很难。
但要向对方索赔……就比一开始要难上很多了。
毕竟,对方也很有理。
真是因为意外而受伤,为什么当时不说?
事后再来索赔,谁知道这伤是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受的?
不过是想来找人做冤大头、骗钱而已。
对方坚定的想法就会使得索赔的工作进展得非常的艰难。
……
所以,警方都会劝出意外的人就算自己觉得没事也去做个检查,或者报个桉留个记录。
以方便后面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