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珩自己换了一件白色绣花衬衣,配上黑色紧身低腰牛仔裤,这段时间减肥的效果也出来了,腰细腿长臀翘,光是背影就很吸引人。
霍圳有一股让他换掉衣服的冲动,但也只是想想,只要不是出去裸奔,他应该没资格管秦珩穿什么衣服上街。
出门后,秦珩撸掉了两人手上的戒指,然后开着车到了b市很有名的酒吧一条街。
霍圳平时应酬也会去一些声色场所,但几乎都是高档会所,酒吧还是第一次来,以前在国外时倒是没少去,只是这些没必要告诉秦珩。
秦珩对这里似乎也不太熟悉,来回走了两遍才找到他要去的酒吧,推门进去后甚至条件反射地捂上耳朵,显然也不是常客。
“夜店小王子?”霍圳打趣他。
酒吧里音响声音太大,秦珩凑过去问了一遍:“你说什么?”
“没什么,进去吧。”霍圳握住他的手腕带着他进去,这家酒吧生意极好,大堂里都是人,舞台上有乐队激情高歌,舞池里也有年轻男女肆意舞动身体。
秦珩一屁股坐在吧台前,要了一杯柠檬苏打水,给霍圳点了一杯烈酒,差点没把霍圳笑死。
“秦哥一年多没来了,一来就喝水不太合适吧?”调酒师还认得秦珩,对他带着一个高大的男人出现有些意外。
秦珩早不记得这个调酒师了,生硬地点点头:“嗓子不舒服不能喝酒。”
“那还是给你一杯柠檬蜂蜜水吧,温的。”调酒师放下手里调了一半的酒,转进后厨去帮秦珩倒水。
霍圳意味深长地看着秦珩,问:“这酒吧服务挺周到的啊。”
秦珩假装看不出他的调侃,伸手指着台上说:“这支乐队我以前很喜欢,你觉得他们唱的怎样?”
霍圳听完了一整首歌才回答,“挺有活力的,我对音乐没研究,开始觉得有点吵,听完有点胸闷的感觉。”相较于摇滚,霍圳更喜欢听安静的民谣和乐曲。
“这首歌是写给一个抑郁症少年的,那种要突破心理防线的焦灼感,以及想要挣破枷锁的欲望,都从这些沙哑的嘶吼声中体现出来了。”
“原来如此,歌声确实可以表达人类的许多情绪,是我不懂欣赏了,你上回唱的那三首歌都很好听。”霍圳补救道。
秦珩笑着拍了他一记,“你不用特意夸奖我,我对自己的歌本来就很有信心,但是音乐这东西,有人觉得好听就有人觉得难听,众口难调。”
“确实如此,你那张专辑应该快做好了,昨天靳小东私底下问我,你这几首歌卖不卖。”
“他为什么这么问?”
“他说有个制片人无意间听到你的第一首歌,想买来作为电视剧的推广曲。”
秦珩盯着舞台目光放空了几秒,起身说问他:“你想听我唱歌吗?”
“当然,我的荣幸。”霍圳看着他一步一步走向舞台,与乐队主唱说了几句话,起先对方应该不乐意,但是有个工作人员上去调解后,秦珩就坐上了主唱的位置。
这时候场内比较安静,大家都疑惑为什么主唱突然间换了个人,还有人大叫:“为什么换人?我们要听杰哥唱歌!”
“对对,我们不要换人!那谁谁谁,要唱歌去ktv,这里不是你炫技的地方!”
“经理呢?怎么回事?怎么谁都能上台唱歌的吗?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有个喝的醉醺醺的男人提着酒瓶跑到舞台边,刚想爬上去就被保安拎走了。
秦珩调整好话筒的高度,抬眸往台下扫了一眼,前排的男生女生顿时愣住了,紧接着爆发出尖叫声:“啊啊啊啊,他好帅啊……你们别乱叫,我要听他唱歌!”
“让他唱!!!”不少人跟着喊,然后人群往前面挤。
霍圳的目光一直追随着秦珩,看他在议论声中淡定如常地坐着,脸上带着适度的笑容,他的刘海有些长了,盖住了一半的眼睛,另外一半在霓虹灯下熠熠生辉,不经意的一个抬头就能蛊惑人心,这样的人天生就该站在舞台上。
“这样的颜是真实的吗?甭管他唱的怎样,光是这张脸我就能看一晚上!”
“是不是哪个大明星?”
“前面的蹲下来些,都看不到帅哥了!”……
音乐声响起,前奏是电子琴演奏的,曲调舒缓,霍圳觉得换成钢琴应该会更合适些,只是这样的曲调与酒吧的氛围格格不入,但显然无人在意,这会儿女生都在往前挤,无人在意台上的青年要唱什么歌。
青年的声音是婉转清亮的,声线清澈如泉水,与之前的主唱完全不同的两种嗓音,尤其是在酒吧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仿佛一道佛号荡清了浊气,引人入胜。
霍圳没听过这首歌,问站在吧台后的调酒师:“这首歌的歌名是什么?”
调酒师火热的目光来不及收回,摇头说:“不知道,有点耳熟,但应该不是很出名的歌。”
“唱的很好听,没想到秦少唱歌居然这么好听。”调酒师如痴如醉地说。
“你以前没听过他唱歌?”霍圳带着一丝微微的优越感问。
“没有,秦少每次来就是喝喝酒,和朋友玩游戏,然后高兴了就大方地请全酒吧的客人喝酒,之前还有不少老客户问他怎么不来了呢。”
霍圳掏出一张信用卡放在吧台上,说:“那今晚我请大家喝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