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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明榛拒绝了外出就餐,说要在家里做饭。他很满意这个安排,觉得到了水到渠成的好时机,还在思考该怎么样才能更好地捅破两人之间的窗户纸。

他们一起吃了饭,一起喝了酒,一起看着浪漫的爱情电影,一切刚刚好。

麦文澈因为有点紧张,甚至还去洗了个澡。他说了一些铺垫的话,说了很喜欢跟明榛一起生活,他说他喜欢这种“平平淡淡的,悠然自得的”日子。

麦文澈觉得自己应该也喝得有点飘飘然,但他肯定是没到醉的程度的。

自己都忘了怎么在拉扯间就趴到了明榛身上。

他跟明榛有意无意间有过不少的肢体接触,但这是第一次觉得仅仅是拥抱就能觉得幸福。

他很眷恋这个拥抱,趴在对方身上,嗅着那让他安心的气息,耳边听着强劲有力的心跳,有着让人安然的舒心。

气氛很好,好到他不想说话去打破这份美好。

直到明榛问出那句“你想过跟男人做吗?”

适当的酒精可以助兴,也可以助“性”。

那个时候麦文澈心里明明很得意,却没表露出来。他一直自持矜贵,所以打算撩拨对方先说出喜欢,他想听对方主动说出那些珍重的话,犹如肯定自己值得被爱。

然而,发展有点克制不住。

明榛开始亲吻他脖颈,开始抚摸挑逗他。

这些年,男女老少,麦文澈拍摄时跟人有过很多肢体接触,所以知道自己哪里被碰触会“酸”会“痒”——也就是所谓的敏感点,却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让人发疯。

他才知道,原来被喜欢的人触摸,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指尖从肌肤上划过都像带了花火一样让人浑身颤抖,呼个气都能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尤其是那些鲜有人碰触的地方,有着最纤薄滑嫩的肌肤,有着丰富敏感的感觉神经,调情般的若即若离更让人心痒难耐。

他也不是什么无知小男孩,要发生什么他自然都懂。喝得晕乎有个好处,就是身体的感官会迟钝,快感迟钝,痛感也迟钝,加上明榛的事前工作做得漫长仔细,虽然是第一次,但他并没有痛得难受,被撩拨起的兴致也显得悠远绵长。

而且明榛居然准备了安全套,这让麦文澈不由得再次感慨了下他的贴心。

只是,只是明榛在床上太凶了。

中途麦文澈实在受不住想暂停往前爬,被人抓着脚踝提了回来。

实在太蛮了。

他想亲一亲这个可爱的男孩子,想用行动表白自己的满腔爱意。但明榛似乎有点推拒——当然也有可能是时机不太对——明榛的汗滴到了自己脸上,对方随手拿了旁边扔下的衣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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