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明榛也虚伪。以朋友的身份和麦文澈相处的自己无非是自欺欺人罢了。
是的啊,他对麦文澈怎么会是友情呢?他从7年前就爱慕这个人,那些记忆里的悸动和欢喜,是他情窦初开的所有见证。
刚才他在楼上阳台,盯着麦文澈的背影,看着他穿过小区的小道,穿过小区的门口。他一直都这样看着他,像是个变态的偷窥狂一般。
他以为麦文澈会跟以往一样上车开走,然后看见有人拿着东西捂住他把他按在车门上。那一刻明榛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
他手机没拿、钥匙没拿,想都没想就飞奔下了楼。
跑得太快了,心脏都快要呼吸不上新鲜的空气。拖鞋太碍事,跑到一半,他干脆直接甩掉了鞋子。
路面上有小砂石硌到脚,他也完全顾不上了,或者说注意力已经不在那上面了。
在缺氧的飞奔中,他只有一个念头异常坚定,就是绝对不能让麦文澈出事。
缠斗中他被踹了几脚,然后毫不留情地反击。
看见对方从驾驶室摸出一把水果刀的时候,明榛也是有瞬间的恐惧,他身上刚被抡了好几下,很疼,但是他知道他不能退却。
两人都发了疯,打得红了眼,因为大家知道此时已经是你死我活的状态。
明榛也该是庆幸的,最后自己没有受伤。握着对方的手腕使劲往车上砸,才把刀子砸掉了。用力把人抵着按压在地上时,他抬头看见已经闭上眼睛的麦文澈,心脏简直都要被撕碎了。他多怕这阖上的眼睛再也睁不开,可是他得先压制着地上的人,他连走近看一眼确认安危都不可以。
好不容易把那人揍到动弹不了,明榛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跌撞到麦文澈身边。刚才打架时力气有多大,现在的人手脚就有多软。
寒瑟的深秋,他浑身都是冷汗。
最后在颤抖和害怕中,他拿麦文澈的手机喊了救护车、报了警。
【我这幸运儿幸运到,一转身找得到你,来为我打气】
......
【如果可抱起这爱情,连天都会替我高兴】
......
在郑秀文深情的嗓音里,明榛的心情像一瓶被过度摇晃的可乐,汹涌得几近压抑不住。
明榛终于感受到,喜欢一个人,原来心脏真的是会疼的。人世间为什么要有爱情这种感情存在呢?什么都由不得自己,喜怒哀乐都无法控制。
可是我也只是......喜欢一个人而已啊。
然而此刻,又想起刚才麦文澈倒在地上缓慢阖上眼睛的情形,明榛又想,什么喜不喜欢的,都无所谓了。
直男跟同性恋之间的距离,那都已经不能叫单纯的隔阂了,应该叫做壁垒,是无法轻易跨越的鸿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