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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只喜欢,去年她赢来送他的那一盏。(1 / 2)

他居然在乎这个么?

崔尽宵眨一眨眼,发觉贺遮用真实行动表现着,他真的在乎这个问题——他认真地看着她,指节与她的勾缠着,不许有片刻躲闪,也不许有丝毫逃避。

“就不能都叫吗?”

她抿着唇,很不乖巧地笑:“我平日里常唤哥哥一声兄长,适才床笫之间,不也被哥哥教着叫郎君吗?”

崔尽宵蹭一蹭他的脸颊:“哥哥不喜欢这样吗?”

她绵软的脚趾轻蹭过他胸口:“郎君,嗯?”

其实他本来不必纠结这些称呼,他本来可以独占她,不必在暗中与人分享。

但谁叫他晚了一步,谁叫他没有及时说喜欢她,没有及时要娶她。

贺遮其实还有许多话要说,要把她的糊弄与敷衍点破,可是他已经从她这里丢掉了太多东西,已经有太多的来不及。

于是到最后,他只抿着唇亲吻她:“…喜欢的,也很喜欢你,宵宵。”

一字一句,说的恳切又真心,有那么一刻,叫崔尽宵怀疑他的居心。

她不晓得他为什么忽然说起这样的话,以这样认真的神态。

但她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只看做彼此调情时候当不得真的情话,合着眼蹭一蹭他,疲惫至极地准备睡觉。

她如今需要一个孩子,就如当初需要一个夫君一样,崔尽宵一贯是更看重结果的人,当初夫君是谁她不在意,此刻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是很在意。

贺采离开了还有贺遮,反正她需要的只是个男人。

这些都是为了阿姐,那么这些就是值得的。

而且她并没有亏到哪里去,贺遮和贺采都是很好的床伴,虽然偶尔会太放纵,但她从其中还是能获得很多乐趣。

这是一段可以暂且持续下去的关系。

至于以后,等阿姐康健起来再说再计划吧,她此刻懒得为此费太多心神。

她这么想着,也就真的睡着了,这一次的睡姿端正了很多,微微侧着身子,搂一角薄被,睡得酣然恬静,没那么胡闹的样子了。

然而这次倒比上次更觉得荒唐,因为她只穿了合欢襟,后面系带没系,丰盈的乳兜不住,露出半边来,末端虚虚搭在小腹前,阴阜上的那个痣被舔弄得鲜亮,再往下,是被弄得有些肿的小穴,粉嫩嫩的,还没睡着,稍一不注意,就会沿着腿根儿流出一点晶亮的水儿来。

她的样子勾着人,叫人想要去亲吻,想要去舔舐。

可是她睡得好香甜,懵懂又无辜。

所以卑劣的只是他自己。

人一旦跨过雷区一步,后续就难免放纵到万劫不复的地步。

这次的性爱仿佛火星,轻易燎燃起崔尽宵与贺遮间的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他们会在很多地方留下痕迹,和交织在一起的身形。

与此同时,数百里之外的淮州,风尘仆仆的贺采,正提笔要写一封家书。

同僚都要去饮酒,临走的时候不忘笑他:“果然是新婚夫妇,这才分开几天,就忙着要写信了。”另外也有人道:“不过是剿匪而已,一群虾兵蟹将、乡野村夫,叁两日就能成,只怕信还没到,你人就已经到了。”

贺采微笑着,并不反驳。

他心里清楚,匪患不绝,难免和官府有些勾连,且这地方地形复杂,他们初来乍到,只怕有得一番工夫。

但这样的话他并没太急着讲,乐意摆出一副初出茅庐的少年将军面孔,去蒙蔽那些个暗处里虎视眈眈盯着他的人。

因此也难得的放纵了手下人,没管束他们去喝酒作乐。

但信是真心诚意地要写给宵宵的。

淮州有名产,是各色的花灯,逢夜间就挂满一街,都好新奇漂亮,他想询问宵宵喜欢什么样的花样,他可以带回去几盏给她。

不过落笔时,倒是牵扯起了他关于崔尽宵的一份回忆。

那是崔尽宵来贺家的第一年。

祖母那时候还在家中住着,到了元宵节,觉得崔尽宵一个小姑娘家,总守着她阿姐,未免太孤僻,要贺采带她出去看灯。

那时候大家都不知道她夜里眼睛不太好使,只以为是小姑娘性子安静,她抿了抿唇,也没有浇灭老太太的一腔热情,只在出去后,扯住他的衣袖:“表哥,我可以牵着你吗,我怕人会太多,会被挤散。”

她那时候才十五六岁,瘦瘦小小的一个,勉强到他胸口,因为瘦,一双眼显得极大极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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