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一身“火气”地坐回了座位。对大家说:“继续。对了,咱们说到哪儿了?”孔严说:“尸体为什么要分尸。”沈玖柒“哦”了一声,便继续跟大家念叨……
戚亦寒走出警局之后,也不穿衣服。反正他的感觉就是现在大热天的,穿什么外套!戚亦寒接受了一股春风的“袭击”之后,开着自己的宾利,去了一个地方。
在这一路上,他总是在想一个问题:“沈玖柒这个王八蛋,为什么这么‘在意’自己?难道……”想到这儿的时候,戚亦寒就把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刹住了。于是赶紧把自己的这个问题打消了。一直催眠自己——可能是自己太自作多情了,可能是自己太自作多情了......可是,戚亦寒越不想想这个问题,脑袋就越会出现这个问题。为了让自己全身心投入工作,只好加快了车行驶的速度。
很快,他终于到了刑侦法医的总部。现在他们正在解剖尸体呢!(额……尸体好像不用解剖了。)
到了门口,有人走到戚亦寒面前,对他说:“同志,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戚亦寒二话不说,把自己的警证亮了出来。并说:“我是市局刑侦部特级一队的警察。今天不是出了这么大的案件吗,我就来看一眼尸体,就看一眼,然后就走。”那人对戚亦寒说:“你好,我叫魏于洪。这里的法医,您说您要进去看一眼尸体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戚亦寒立刻十分有眼力见儿地说:“您说。我保证配合。”魏于洪说:“只不过要办手续,估计……最早您明天早上才能看见尸体。”戚亦寒可等不了这么长时间,就问他:“那……您能把尸体的具体情况,跟我说说吗?现在这个尸体,对我们来说很有用。可能会成为这起案件的一部分线索。还请您通融。”魏于洪听完之后,手掌朝上指着一个沙发,对戚亦寒说:“那好,您请。”
坐下之后,魏于洪对戚亦寒说:“我们法医初步判断,这尸体先是被锋利的线窒息而死。确定是死后伤。然后凶手再拿刀给她分尸。也不知道这凶手到底是一个什么丧心病狂的人。我做法医这么多年,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人。这尸体,可能放了有一段时间了。从医学的意义上来讲,死亡一分钟,已经凝结在一起的血液开始导致全身的皮肤变色。肌肉处于完全松弛的状态。死亡三分钟,这个时候开始,脑细胞开始成批的死亡。高等思维的过程-例如考虑怎样才能不死,或生前对不起谁,终止。死后四至五分钟,瞳孔放大开始失去光泽。眼球已经开始慢慢变平,因为这时身体内已经没有血压了。死后七至九分钟,脑干死亡。基本上就是这么一个时间的结构图。不过这凶手是把头和身体先进行分离,然后把四肢和身体分离,然后再把上身直接断开两半。不过,大部分还是完整的。如果从尸体的情况来看,我们初步推断这个尸体是在十二分钟到十五分钟这个时间段死亡的。死前并没有任何伤口。嗯……基本上我们发现的就只有这些。这有一份资料,您拿回去吧。”说完,从旁边的桌子上,拿了一份有九毫米的资料册,递给了戚亦寒。
戚亦寒接过资料之后,道了谢,对他说:“那好,抱歉打扰你们了。”魏于洪说了一句:“没事,都是应该的。”两人互相客气完了之后,都回去干自己的活了。
其实说实话,戚亦寒小时候回回都能考第一的脑子,到了实际行动上,就瞬间短路。什么都记不得。听了半天自己听不懂的话,戚亦寒就觉得自己脑袋有病。为什么要为难自己的脑子呢?戚亦寒自己也不知道,可能是因为很想把这起案件快速结案吧。
在车上,戚亦寒感觉自己开了一个世纪,才开到警局。
戚亦寒大大咧咧的走向警局,一进门,就看见每个人都拿着个笔,盯着文件发呆。有的还一直把笔敲击桌面,还敲得很有节奏,完全不会觉得烦。这时,戚亦寒目光一转,就看见沈玖柒那个很沉重的背影。他一手拄着头,一手拿着笔,正奋笔疾书。看到这个场景,戚亦寒本来一开始是想要笑的,但是这时候他却笑不起来了。
他小心翼翼地向前走,生怕打扰他们一样。接着,对沈玖柒说:“沈队,给。”说完,把自己手中厚厚的资料递给了沈玖柒。沈玖柒抬头看了看戚亦寒,还是在跟他赌气说:“不是让你出了这个门就别回来吗!怎么又回来碍我眼了!”可是戚亦寒并没有生气,而是坐下来,对他心平气和地说:“你看看资料。”沈玖柒听到“资料”两个字,顿时打起了精神,仔细翻阅着这本厚厚的资料。
看完之后,对戚亦寒说:“这、这你从哪儿弄来的?”戚亦寒说:“刚才去了趟法医的总部,他们给我的。对了,我走的这一段时间,你们讨论出什么来了吗?”沈玖柒这时也不计较他之前跟自己耍脾气了,直接对他说:“那如果按你说的,那个来给咱们报案的人是凶手的帮凶的话,那他为什么要帮凶手杀人?难道这个人也跟受害人有恩怨?拉结团伙?还是凶手给了他什么好处?是什么动机,可以让他舍出被拘留或者被判死刑的风险,来杀这个人呢?一般普通人,是肯定不敢的。一般都是一说出让你帮我杀个人,裤子没吓尿就不错了。那是什么,才能给他这么多好处?又让他鼓起勇气去杀人呢?”
戚亦寒这回平淡地说:“其实这一路上,我也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假设这个人只是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老百姓。既然这个来给咱们报案的人看到了旁边的人杀了人,那为什么不及时来报警,而是等了十多分钟再来报警呢?刚才你也看了,这上面写着,他们法医初步推断凶手的死亡时间是在十二分钟到十五分钟这个时间段的。那他为什么发现了,而不及时报警呢?案发现场和咱们市局相差不是很远,就算他爬来也用不了十二分钟到十五分钟这个之间的时间段啊!况且,如果他一时腿软,跑不动了,那也可以理解,毕竟一个普通的老百姓,看到这种情况肯定还会是有害怕的。那凶手为什么不杀了他,而是留住他呢?难道,凶手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不杀他了呢?这未免有点儿太荒唐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