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几年当学生会长,搞各种活动也不是白干的,我的工作经验比较丰富,成绩好,形象也好,找个工作养活养活我自己还是不成问题的。”
“哼!”
汤铮极喜欢陆词这骄傲的模样,一见就觉得真可爱。
他笑笑,纠正说:“不是落水的狗,你怎么说自己是小狗呢?”
两人一路说笑着,高高兴兴地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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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国庆假期陆词都打算待在汤家渡过了。
汤铮非常勤快,每天一早就起床干活,他们兄弟俩好像都已经习惯了。他乍一看汤家大哥身材挺纤瘦的样子,扛东西的时候那肌肉也很结实漂亮,是同汤铮不同类型的好身材,偶尔衣服不小心往上蹭一些,露出腹肌跟劲瘦的腰肢,才会暴露他是个很有力气的男人。
汤大哥是个脸皮很薄的人,非常容易害羞,不怎么爱说话,但是很温柔。大概是他见过最温柔细心的男人了。
过了两天,汤煦恩的丈夫季巍出差回来,也住进了汤家,跟他打了招呼。
晚饭桌上就从三个人变成四个人。
季巍对他们的事情不怎么关心,出差回来给汤煦恩带了礼物。
陆词有天晚上还听见这两人在打烊的店里一起念诗来着,他听了一耳朵,觉得还挺浪漫的。
回头,他晚上就偷偷跟汤铮说:“你大哥大嫂感情真好啊。”
“不过你上回不是说你大嫂开公司的吗?很有钱,怎么是他住在你们家啊?”
汤铮回答:“因为我哥不是要开店吗?就算结了婚,他也打算继续开甜汤店。”
“要是他住进季巍家,不就不方便来店里了。所以还是我嫂子过来住。他们各做各的工作,又互不打搅。”
陆词看着汤铮这样理所当然的说话样子,心里大概明白了为什么汤铮人这么好。
人家是真的家教好。
仅仅是在汤家住了几天,还没有完全熟悉,陆词就觉得自己好喜欢汤家的家庭氛围。
他甚至想,自己要是也打小生活在这样的家里就好了。没有多少钱,但一定过得很快乐。而且家庭和睦了,大家齐心一致地奔向好日子,注重教育,感觉也不会一直穷困潦倒。
十指不沾阳水春的陆小少爷破天荒地主动要帮忙。
不是为了讨好汤家大哥,就是他想做而已。
陆词不早起,五点他实在爬不起来,干不来这么累的活,但他不好意思睡懒觉,到七八点也得醒了。
他就兼职在汤家的店里当个收银员,忙得时候给顺手收个钱,算一下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