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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是骑上去,那得多拉风啊!

“放屁!”谁知道那鹦鹉竟然口吐人言:“老子也是你想骑,就能骑的么?”

白泽眼睛更亮了:“还会说话啊!”

“喜欢?”云天看了看鹦鹉。

“嗯!”白泽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云天,大眼睛里就明晃晃的写着“想要想要想要”了。

“好。”云天被白泽这样看着,热血上头,抄起自己的飞剑就迎了上去。

白成森跟王家兄弟俩,也拿出自己的法宝来,想着帮个忙,结果人云天根本没给他们机会。

云天脚踏飞剑,那速度并不比那只金刚大鹦鹉慢多少。

“卧槽,你也会飞?”那鹦鹉速度飞快,且口吐人言,一点不像是一个飞禽,倒像是个鸟型的人类。

白泽更想要这只鹦鹉了,竟然会说话,还说的非常好。

云天没搭理它,只是飞剑相当的快,比起飞鸟的翅膀,这飞剑可灵活多了。

而且云天没有用剑锋对金刚鹦鹉,而是用剑背,拍它!

既不伤害它艳丽的外表,以及漂亮的羽毛,只是把它当苍蝇对待了。

这只金刚鹦鹉一边挨揍一边破口大骂:“你们这群没良心的东西,就欺负我一只,老子跟你们拼了!”

“拼什么拼?你一只鹦鹉,还想上天是怎么着?”白泽站在地上,一手掐腰,一手指着金刚鹦鹉:“你要给小爷当坐骑,小爷还怕你吃得多,养着你赔钱呢!”

骂完还不过瘾,又加了一句:“你个赔钱货。”

金刚鹦鹉顿时大怒:“你敢骂老子?要不是老子照顾这束大日太阳花,你们来了就只能看到一捧土了,还敢打老子的主意?”

“你一口一个老子,知道什么是老子么?”白泽指了指自己:“小爷这样的才是老子,你这样的,最多算是一只禽兽。”

金刚鹦鹉嘴上不饶人,却被云天压着打,云天最后以剑组成了一张剑网,将金刚鹦鹉死死地困在了网中,因为打不过人家,被困在了里头,金刚鹦鹉也不跟白泽打嘴仗了,全心用力脱困,却怎么也跑不出去。

白泽见它不吭声了,自己爬了上去,大日太阳花,果然非常漂亮,在石头上的一个深坑里,坑里的是沙土,是风吹过来的细沙,不知道累积了多少年,才堪堪够大日太阳花生长,且这种细沙不存水,不软大日太阳花早就涝了。

这东西喜阳光,耐旱不耐涝,最主要的是,要灵气充足,干净且每一天的日照,要超过八个时辰。

而且灵药啊,非常的霸道,在它生长的范围内,是不会让别的东西生长的,所以,别看这山丘很高很大,却都是石头的,就连缝隙里,都没有长草。

这就是大日太阳花的威力。

这石头山的组成,也都是一些红褐色的石头,含着一丝火灵气。

所以这大日太阳花,至纯至阳,这样的一朵花,鬼修那一系的人,是不敢靠近的,别说不敢靠近,就是在附近,只要靠近千里之内,他们都会觉得炙热,等到了百里之内,他们就会难受的全身犹如针扎,尤其是鬼修一般都是灵魂体,对于这种至纯至阳的东西,那都是敬而远之。

而白泽爬上去之后,采集之后,用的锁灵玉匣,是一块火灵玉雕琢而成,正好适合盛装这个宝贝。

采集了花朵,没有将大日太阳花连根拔起,保留了根系的完整,这样的话,它就可以自己生长,到时候,又是一束大日太阳花。

“我的花儿啊!”金刚鹦鹉哭唧唧,也不挣扎了,表现的特别人性化,就像是被黄世仁抢走了喜儿的杨白劳。

“你说你一只鹦鹉,留在这里,也没人跟你聊天,你不寂寞吗?”白泽多不用蹲下来,那鹦鹉的头,都跟他站着差不多高了。

云天是见金刚鹦鹉不挣扎了,这才收了剑网,而金刚鹦鹉发现自己养的花儿被收走,心情大为沮丧,连挣扎都不挣扎了。

“出去危险……人人都想抓我……我是金刚鹦鹉不假,可我也同时是五彩金刚鹦鹉,那帮蠢货,总以为老子是凤凰,抓住我就想刺激我觉醒凤凰血脉,麻蛋的老子是五彩金刚鹦鹉,是五彩大金刚鹦鹉啊!不是凤凰!”这家伙躺在地上,都不打滚了。

“传说,凤凰乃是百禽之祖,所有鸟类的身体里,都有凤凰血脉,只是多寡而已,越是长相类似凤凰的,血脉越是靠近凤凰,你这么漂亮的羽毛,也怪不得别人打你的主意,你要是乐意的话,就跟我走吧,我保证,没人敢对你怎么样,好不好?这里就你一个,多孤单。”白泽起了恻隐之心。

毕竟在现代社会待过三十几年,虽然没有养过宠物……其实他很想养宠物,无奈自己工作繁忙,有了宠物就要对宠物负责,你可以有很多个宠物,可是宠物只有你一个主人。

所以白泽对所有的小动物都很有爱心,但是却不敢轻易的去养,因为觉得自己养不好,会让宠物受到伤害。

记得他曾经有一个女同事,超级喜欢小京巴,在动物收容所里领养了一只,好么,因为上班太忙,只有下班的时候才有机会带着小狗狗出门遛弯儿,那只狗狗在家里待着倒是老实,但是吃起东西来没完没了,又因为特别会撒娇,那女同事控制不住……每次都多喂点,给自己买化妆品的钱都用来买进口狗粮了!

结果把狗喂的那叫一个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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