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租赁合同,林世书的脸笑得跟向日葵一样灿烂,边走边问秦昼是怎么做到的,秦昼没有吭声,只叮嘱他遵守百分之二十的约定。
林世书笑,顺带打趣道:“晓得,我又不是那种出尔反尔的人,给出的承诺铁定遵守。不过我倒好奇,你小小年纪的,怎么满门心思赚钱?就之前赚的那些,也该够你花的了,你钻钱眼啦?”
秦昼沉默半晌,正当林世书以为他要装闷葫芦搪塞过去的时候,秦昼那张常年面无表情的脸突然笑了,只是那笑容不仅冷还带着些讽刺意味:“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钱活的得连狗都不如,我再也不想当狗了。”
这话如同一道闷雷,林世书如向日葵灿烂的笑脸纯洁凝结,他只觉闷的发慌,半天说不出话来。
秦昼这个年纪,该是无忧无虑地在校园里生活学习,思虑着该考一所怎样的高中,亦或者在学习之余,喜欢上某个女同学,目光紧紧追随着。
而不是像现在,为了生计奔波,大半夜的,徒步几公里到他的店里拿货,不放过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
这些,原本应该是他的父母来操心的。
林世书已经很久没有回镇里了,这次因为尤老师的缘由回去一趟,住在姐姐林琳家。
林琳见他与秦昼的关系不浅,不由大呼缘分的奇妙,她和吴芬是闺蜜,到了下一辈,女儿莫兰和蒋甜淑是闺蜜,缘分就到这儿了,不想弟弟竟和秦昼成了差了辈数的好兄弟。
当然了,这个好兄弟是林琳主观认为的,就两人的关系来说,林世书认为他是秦昼的长辈,是他他人生中的点灯人,当然了,这个关系秦昼承不承认,就和他没有关系了。
也是因此,他从姐姐林琳口中得知了秦昼的事迹,说到秦昼去城里的事,林琳感慨道:
“吴芬和她男人把小昼当亲生儿子养,哪想到秦梅突然跑出来要把人带走,吴芬本来不愿意的,不想小昼自个要跟着走,唉!就因为这事,她家伤心了好一阵子。不过依我看,其实这对吴芬家来说,还是好事,在小昼还没去秦梅家的时候,我就劝过吴芬,让秦梅把小昼带走,这倒不是因为不喜小昼,只是你看小昼那身世,养在家里,以后对甜甜的名声不好。”
“秦梅在城里条件好,小昼跟着他们生活,在物质方面,肯定比窝在这个小镇子上强,再说了,秦梅是他亲妈,肯定跟着亲妈好啊。”林琳笑,”之前还担心秦梅对小昼不好,不过这回瞅见小昼,他去城里还真是个对的选择,那气质,不是咱这小县城里能养出来的,秦梅带的不错。”
林世书没有吭声,却在心里冷笑,养的不错?要是换成普通的小孩子,早就饿死了!
也是从这一刻开始,原本只打算前期带秦昼,后续看他表现的林世书彻底下决心,无论秦昼日后是敌是友,在现阶段,他都带着他做生意,将自己的经验倾囊相授,他希望因自己的带路,能让这个少年日后的路容易走些。
第64章“别想逃,我不会放过你的,……
临近开车的点,有了水还有零嘴的滋润,无精打采的林世书像是活过来了一般,眼里终于有了精气神,絮絮叨叨地跟秦昼说着常见的突发事项,又略略提了下x区势力问题,x区势力众多,有些地方乱的可以,到了之后,切忌低调,不惹事。
这事林世书没有着重讲,他们这回是去买货赚钱的,不是去闹事的。再者香港林世书去过很多次,关系也打通不少,什么该碰什么不该碰,他心里跟明镜似的。秦昼虽然年纪小,但做事比好些成年人都要老道,是个能伸能屈的主,所以在这块根本没有不用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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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大明和吴芬骑着车子回家,吴芬骑在前头,蒋大明跟在后头。
临近转角,吴芬放慢了速度,就在这跟头,蒋大明加速追了上去,与她并排骑着。侧脸望去,将吴芬面上的愁容一览无遗。
“咋了?”蒋大明问,以为她是舍不得秦昼,安慰道:“孩子学习是正事,在这事上,不能强留。”
吴芬点点头,有些心不在焉:“我晓得……”
冷不丁的,转角处冲出来一个人,吴芬心思不在骑车上,没有第一时间发现,蒋大明大喊:“小心!”
吴芬余下的“的”字卡在喉咙里,惊慌失措地刹车调转龙头,车龙头撞上旁边蒋大明的,还好蒋大明看到人就放慢了速度,心里多少有点准备,在吴芬撞过来的时候,眼疾手快地握住吴芬的龙头,两个人这才没有人仰马翻。
没撞到人,吴芬松了口气,那人冲的那么快,一人一车险些撞上,估摸着也吓得不轻,正想问她有没有事,岂料还未开口,就听到一个气急败坏的女声炸雷般响起:
“怎么骑车的啊?长没长眼睛?还是眼睛长屁股墩下了?看不到有人啊?!疼死我了!骨头好像断了!你们看着办吧!”
声音听着年纪不大,还有些耳熟。
吴芬和蒋大明往那人看去,只见拐角处,一个略胖的身影趴在地上,穿着时下流行蓝色格子长裙,头上顶着一头爆炸卷发,刘海许是因为动作幅度太大遮住了她的半边脸,叫人看不见她的模样。
吴芬有些懵,在即将要撞上的时候,她堪堪转弯,最后撞向蒋大明的时候,她还侥幸地想,幸好没有撞上,咋这姑娘家就说撞上了呢?
“你这小姑娘,咋的说话的?”蒋大明皱起眉头,“你横冲直撞就不说了,怎么还污蔑人?我方才在旁边可瞧得真真切切的,什么时候撞到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