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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哥儿一向喜欢玉,这枚玉佩不仅看着好看,摸在手里的感觉也十分舒服,只怕价格不菲,他点了下头,终究还是将心底的疑惑问了出来,“你哪儿这么多钱?还是去山上打猎赚的?”

黎晔点头,“嗯,抓了只熊瞎子。”

辰哥儿的心又提了起来,连忙抓住了他的手,“没有受伤吧?”

“没有。”

“一处伤都没有?”

黎晔点头,“嗯,不信就脱掉衣服给你看。”

本以为辰哥儿会害羞,谁料他竟然真说了一句,“你把上衣脱掉,我看看。”

摆明了是怕他隐瞒,主要是他有前科,之前有一次他便受了伤,辰哥儿闻到血腥味逼他脱下衣服才知道他受了伤,黎晔的伤自然是自己弄的,他当时跟辰哥儿闹了不愉快,怕辰哥儿继续不搭理他,上山打猎时,就故意让狼咬了他一口。

天知道那只狼有多可怜,它不敢咬,黎晔硬是逼它咬了一口,咬完还胖揍它一顿,当时伤口咬在肩膀上,因为他穿着红衣,辰哥儿没看出来,还是闻到了血腥味才知道他受伤了,这是一个月前发生的事,正是这件事,让辰哥儿意识到他的能力并没有那么强大,不愿意让他再上山打猎了。

辰哥儿蹙眉看他,脸上的神情很凝重,“你今天回来这么晚是因为又上山了?”

“嗯。”

“黎晔,你别再上山了,行吗?”

黎晔对他的关心很受用,亲了一下他的头发,“别怕,不会有事的。”

辰哥儿却以为他受了伤,在故意转移话题,心中莫名一紧,“你先让我检查一下。”

黎晔只得将上衣脱了下来,他皮肤很白,却不会给人羸弱之感,身上的肌肉很结实,又一点都不夸张,辰哥儿虽然有些不好意思,却仔细看了看,就怕他又添了伤口,还故意瞒着不说。

他肩上的伤已经愈合了,虽然特意没修复,他的复原能力却比普通人强的多,早没了原本血肉模糊的样子,疤痕却留了下来,一个狰狞的咬痕,辰哥儿的手忍不住抬了起来,伸手摸了摸他的疤痕,眼底满是心疼,“还疼吗?”

“不疼。”

刚被咬时,黎晔都没觉得疼,更何况现在。怕辰哥儿不让他上山打猎,他解释道:“我上次之所以会受伤是因为走神了,你若是一直跟我好好的,我肯定不会走神,自然也不会受伤。”

上次其实也谈不上闹矛盾,不过是当时两人已经在一起了,王岳的脚养的差不多后便去了学堂,见他们两个走的近,便嫉妒的不行,结果第二天他又断了腿,辰哥儿还有什么不懂的?觉得黎晔是故意的。

王岳明年也要参加秋闱,他一次次的出事,自然会影响学业,辰哥儿倒也不是同情他,他是怕黎晔做惯了这种事,会越来越过,怕他变成让人不喜欢的人。当时就故意晾了他一下,想让他反思。

黎晔最受不了辰哥儿不理他,当晚就把自己弄伤了,因为他的受伤,辰哥儿心疼极了,两人就那么稀里糊涂和好了。

见他确实没受伤,辰哥儿松口气,他将自己存的钱从枕头下拿了出来,“这是一百两银票你收着。”

黎晔自然不愿意要辰哥儿的钱,“我不要。”

“不是家里给的,是我卖字画的钱。”

平日里闲暇时,他喜欢作画,他的画不仅得了李琬的真传,还十分有意境,有时候他也会临摹一些书,大概是练的久,他的字俊秀非凡。王瑞格外喜欢,便将他的字画,拿到了店里,几个月下来,镇上不少人喜欢,有的学子还会专门买他的。

几个月下来,辰哥儿不知不觉就攒了一百多两。

这些黎晔自然清楚,辰哥儿的字画放到王瑞那儿时,黎晔都有些不太高兴,王瑞帮着卖掉的钱,他自然不会碰,不仅自己不想碰,他甚至想让辰哥儿把它们丢掉,清楚辰哥儿一向节省惯了,肯定舍不得,他才没多说什么。

“需要用钱的地方我可以自己赚。”

他虽然字画不行,抓猎物的本领却没人比得上,但凡他上山,山上的动物无比匍匐在地,他根本什么都不需要,直接扛肩上就走,这也是为什么他抓的全是活物,都是快见到买家了,怕精神奕奕的猎物会被买家嫌弃,他才会给它们一拳,让它们虚弱些。山上有不少野兽,很多人曾在山上丧过命,黎晔抓起动物来毫不心软,反正都是些没有开智的,一个比一个蠢。

辰哥儿有些不愿意他总是往山上跑,尽管知道他不是普通人他还是会担心,当初他外公就是在山上没的,他对野兽有一种天然的畏惧。尤其是见黎晔受了伤,这种担忧几乎成了一种煎熬,见黎晔又上了山,他心底格外难受。

“你别再上山了,我也可以赚钱,钱你收着,打家具的钱,就用我给的,这一百两肯定能花一段时间,等没钱了我们再想办法。”

“不用。”

见他坚持,辰哥儿抿了抿唇,“你跟我还要见外吗?你给我钱时我就收着了,我给你时,你为什么不要?等成了亲,我们就是一家人,家具又不止你一个人用,房子也不是你一个人在住,你还坚持什么?”

黎晔说什么也不要。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小机灵鬼的地雷,不好意思有些事断更了,后天双更补偿么么哒比心,

63、迷魂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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