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可以将食物弄得这么好吃。
不仅好看得不像话,也美味得让人无话可说。
他们都有点羡慕生肖几人了,每天跟着江渚,这日子过得也太好了。
江渚在他们心中是有一些神奇的,他们基本是看着江渚他们的生活一点一点变好,再加上有祸的庇护,不用担心任何人窥视他们的物资。
江渚将一袋20斤的小麦也搬了出来。
三人:“……”
这不是江渚种在那个叫耕地里面的种子吗?
耕种的时候,出于好奇,他们还专门去看过,虽然没有看懂在干什么。
特别是椒江大叔,耕地还是他们帮着开垦的。
边吃东西边看向江渚。
江渚直接道:“这些食物其实都是用这种名叫小麦的东西做出来的。”
“现在将小麦播种在地里,只要打理得当,等它们成熟的时候,就能收获大批的这样的种子。”
“勤快的话,耕种得多,别说足够我和生肖几人吃,连数百人的整个秘族都能养活。”
桐木三人:“……”
连好吃得停不下来的动作都瞬间顿住了。
勤快的话,耕种得多,能养好数百人的整个秘族?
江渚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他们秘族是不勤快的人吗?
每天冒着生死去狩猎,无论什么变故都没有停止,关键是,哪怕如此,他们的食物还是不够,必须时刻节约。
有时候运气差的话,族里的小孩饿得头昏眼花,皮包骨头,他们不心痛吗?都是自己的族人啊。
但……没有办法啊,世世代代的生活就是这样。
但现在,江渚居然说,轻松地就能养活秘族的几百人。
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地看向那一袋小麦种子。
若是真的,这东西对秘族来说意味着什么,他们不可能不知道。
能做成他们现在吃的包子面条,味道如何他们也知晓了。
眼中的灼热怎么也忍不住。
江渚直接道:“我应该有足够的这样的小麦种子。”
嘶!
倒抽气的声音。
江渚现在每次能带来的物资其实不少了,只不过他每次带的东西十分杂乱,所以每一样都不多,但若是全部换成小麦种子,多带几次还真能养活这么多人。
当然,也得他们自己开垦出耕地,勤快的耕种起来。
三人的心情无法言喻,心脏都在扑通扑通的跳。
江渚轻描淡写地说着事关他们族群生死存亡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