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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德小姐耸耸肩。

“你的织唛用完了吗?”我问。

“还早得很。”潘德小姐笑起来,“我只在西装上用。拉吉夫要求衬衣上也缝这个,他总是有这种很奇怪的要求,总之他的那一千个早就用光了,已经订了第二批。”

我跟着笑:“也许是为了企业形象?”

“他也这么说。可是谁会看你衬衫的内标呢?”

“你说得对。”我点点头,“对了,之前你提过你的裁缝是家里的朋友?什么是‘家里的朋友’?”

潘德小姐小声说:“就是世代和我们住在一起、并提供一些服务的人。”

噢。仆人。

我又觉得好奇又怕冒犯到她,但还是问出了口:“你们甚至有一个种姓的意思是‘为潘德家做衣服的人’?”

她摇摇头:“不是的。传统上来说,她没办法从事除了提供清洁服务以外的工作,做西服是她的志向所在。我爸刚好很乐意干一切事情去和家里唱反调,所以资助了好几个人到国外念书。”

我认真听着:“我想他一定试着争取过。关于你和你哥哥……”

潘德小姐沉默了很久。

半晌,她道:“我爸比我妈大十三岁。他刚成为一个成功商人的时候我妈还在成天跑艾治尼公园——嗯,是曼彻斯特本地一个足球俱乐部的主场球场,我妈除了跳舞就是看球。”

“他们怎么认识的?”

“我不知道。”她眨了眨眼,语气又轻快起来,“我妈声称他穿着曼城队的队服看上去过于耀武扬威,所以她毫不客气地就要求他站远一点儿,而我爸则表示他对我妈的初印象是,我引用原话,‘一个漂亮的曼联球迷疯女人’。他们相识于曼城五比一打败曼联的那场比赛现场,我认为两个人是一见钟情。”

“我知道曼城。”我说。孙继海在曼城踢过比赛,那时男足还不算彻底落寞,偶尔能从同学口中听说英超的比赛情况。

潘德小姐笑着解释:“这两支队伍是宿敌。我爸当时并不看球,他那天是跟生意伙伴一块儿去。当时距离希尔斯堡惨案还不到半年,利物浦对诺丁汉森林,看台很不幸地发生了垮塌事故,一些球迷在悲剧中丧生……无论如何,我还是很感谢他们抢到了门票。不然也没有我了。”

“哇喔。”我感叹道,“听上去你是个关于足球历史的专家。”

“我不是。但我妈是。你肯定不会相信,直到缅因路球场被拆除之前,我妈每年夏天都带我去门口拍照——穿着曼联球服。让他们相遇的那场球赛就发生在缅因路。”她笑个不停,“但我还是要谢谢她,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没有在印度过过生日:后来我就去美国了。”

我算了一下:“所以比赛发生在……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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