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快到下午两点,两人换了一套礼服,便要站在举办婚礼的场地门外,接待每一个前来的贵宾。
门口拍照的布景板,用红色的玫瑰和白色的蜡烛装饰,庄重中还带了一点活泼的气氛,玫瑰围绕在蜡烛周围,蜡烛烧着橙色的光,因为这种蜡烛的特殊工艺,还烧得很慢,火焰虽然小,但是就算在白天,也照样能让人看到蜡烛的光。
林幔和孙景南换上定制好的西装,站在立镜前照了一会儿。
因为健身的关系,两人的身型就算是在西装下都能看出身体漂亮的线条出来,衣服后摆遮在臀部上,孙景南看了一眼,忍住自己想伸手捏一捏的念头。
林幔转过身来,他的手上拿着两人的领带,林幔自己是白色带着银色斜纹,而孙景南则是深红带有绛色的斜纹,正好与门口的装饰遥相呼应。
“过来,我给你戴上。”林幔给孙景南系领带,笑道:“现在的手倒是不会抖了。”
孙景南也不拒绝林幔,笑嘻嘻地仰着脖子,今天他太高兴,笑容没有从他的脸上消失过。
“好了。”林幔说道。
孙景南对着镜子照了半天,抬头来说:“幔幔,以后每天都给我系领带吧。”
林幔也已经系好领带,对孙景南说:“天天都要啊?不给我睡懒觉的时间?”
“我是说,我这辈子的领带只有你能系。”孙景南笑着牵起林幔的手,“走,迎宾啦!”
林幔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看来以后要买一箱子领带放着,天天给你换一根带。”
孙景南得意地说:“只要是幔幔给我系的,一根领带戴到老我都乐意。”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通道口。
原本一片广袤的绿荫草坪,现在被分隔出五块场地来。为了不破坏草坪,整个场地的通道和放置圆桌的地方都搭建了高出草坪最高处约莫三十公分的平台。
中间宽阔的主走廊上还铺着白色的地毯,两边扎了一团团红色的玫瑰捧花,扎着捧花的白色飘带随着轻风在空中慢慢摆动着。
两边岔开的通道又各自能通向被分隔出来的五块场地,只不过其中一块是主舞台,宾客不能随便进出。
另外四块场地上,又分别放了二十五桌。其中一块场地正对主舞台,正是主桌所在。另外三块场地像是花瓣一样围绕在主场地外面,所以从上空看下来,能发现整块场地宛如一朵盛开的花朵。
整个场地的主色调以白红为主,圣洁的白色中点缀着红色的玫瑰,好像是万千婚礼都会选择的颜色,可放在这里,又似乎与广大婚礼不同。
光是婚礼用的贵宾椅都是特别设计定制,铁质的单人椅设计成欧式风格,椅背上绑着红色的靠垫,能让人坐得更舒服。椅背两边的角上还绑着白色的绸带,绸带上绣着数字,届时用来抽奖对号。
而在这里为了布景所用的蜡烛,则都换成了蜡烛样式的树脂灯具,以免有小孩子在会场里跑来跑去,撞翻蜡烛而酿成灾祸。
当然,如果有家庭带小孩子来,每个小孩子能乖乖地与林幔和孙景南一起合照,就可以在那棵用于布景的樱花树下,挑选一盒礼物,用来奖励这些孩子们今天的乖巧表现。
礼物是什么他们就不能保证,从洋娃娃到汽车玩具应有尽有,就看孩子们自己的运气。
此前婚礼策划公司把礼物搬来的时候,孙景南都忍不住想要去拿两盒过来,拆开看看有什么好玩的礼物,简直一副童心未泯的模样。
等林幔与孙景南一起往樱花树旁边一站,很快就有宾客从停车场方向走过来。
答应前来的宾客除了亲朋好友之外,全都是两人圈子里认识的同行。
所以但凡在圈子里混的,这些人报个名字都能闪瞎别人的眼睛。
更别说这次婚礼上,连费瑛都来了。
费瑛是娱乐圈里不管谁都要礼让七分的人,无论他是给了谁的面子来到这里,但对于林幔和孙景南来说,他们已经非常高兴,哪怕费瑛只坐一会儿就离开,他们也已经知足。
除此之外,一个下午,他们还见到许多以前合作过的出品人、大导演等等,这些人也让他们俩的婚礼蓬荜生辉。
论规模,怕是近五年来,都没有哪对明星夫妻的婚礼能与他们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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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个下午,他们全都站在那里与前来的宾客拍照。
但两人能坚持下来毫无瑕疵,并非因为他们俩受过专业训练,把合照当做是一向工作来完成。
他们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高兴,这是他们俩最为重要的一天,也是他们这一生最高兴的一天,他们当然要把自己最美好的笑容呈现在所有人的面前。要让每个人都知道,他们两个人就是这么幸福。
下午快四点的时候,王向清和岳岚一起过来。两人换了一套礼服,胸前口袋装着红色帕子露出一角。王向清的口袋里居然还插着一朵,还未开放的白色玫瑰花苞。
王向清说:“这是刚才在门口遇到何清,他给我的。”
何清身为伴郎,他在会场里跟着双方的长辈一起招待宾客。
刚才他因为跑的太欢,把胸花给弄掉了,本来想从通道旁边装饰的捧花里拔一根出来,结果那些装饰捧花捆得太牢,愣是一朵花都没拔出来。
何清没办法,只能从会场里跑出来,跑到停车场旁边的后台去问策划师要胸花。策划师那边的胸花有一朵连着根花骨朵,摘下来的时候何清觉得好玩就拿在手上,等出来的时候正好遇到王向清和岳岚,就把花骨朵插在王向清的口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