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桐:“……”
她不知道能说啥,只看四爷。四爷却看饭馆外面,“我刚才进来的时候,看见个熟人。不叫进来吗?”
金思甜朝外看,“谁呀?”
金思念黑了脸:“孙叔。”
谁?
孙叔!
金思甜愕然,这个孙叔跟家里可是太熟悉了。他跟自家爸早些年关系可好了。两人在一个单位上,一个是司机,一个在保卫科。这个人长的五大三粗的,高高壮壮的。说话声音洪亮的很,人际关系好的很。金思甜十几岁正逆反的时候,且看不上亲爹老金。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感觉那么大年纪了,还给人当跟班。对的!就是那种感觉。孙叔没老金年纪大,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是老金特别推崇孙叔。
而且,那时候公车私用,都是给孙叔白干活呢。
那时候周末接亲,租车用。这些钱都是孙叔拿了,老金最多混顿饭,然后得两包烟。
后来见的少了,原因嘛,是这个孙叔不知道怎么钻营的,从政府的保卫科,直接去了城乡结合部的派出所,成警察了。再后来,就很少能听到这个人的消息了。按照年纪算,对方也确实是退休了。
当年父母吵架的时候,自家妈总说,“你看看人家老孙,人家钻营着怎么给家里拿钱,你呢?人家能混到派出所去,你混到派出所开车也算是本事呀!”
反正那时候就觉得这个孙叔把老金比的都算个男人了。
年纪小的时候,父母这么吵吵,谁也不会多想。但现在这个岁数了,那些早些年都差不多忘记的人这么突然以这样的方式出现了,金思甜抓着杯子的手都抖了。
她就问呢:“怎么是他?”
“你孙家婶子没了都有三十年了,这些年也没再找。”金妈就说,“他家只一个儿子,他给拉拔大了,如今在部队上,媳妇好像是部队一个领导家的闺女,他不好跟过去。一直一个人生活!我们这个岁数了,搭伴过日子而已!”她说着就低着头,不停的搓着手,“我打算明儿去领证。你们要是不愿意,那……那我们就这么过了,也不在乎那么一道手续。”
四爷先点头,“我答应!”他主动给金妈倒了茶,“就这样吧!”
这顿饭都留下来吃了,吃完看着金妈上了一辆黑色的车。然后车开着走了!
几个人站在门口都没有动地方,这事怎么说呢?没法说呀!
好半晌,四爷才道:“以后每周找时间,都上大姐那边吃饭。麻烦大姐夫给准备。”
总得有个家回吧。这爹妈各自成家了,其实生生把三个孩子的家给拆了。虽然有两个成家了,但从根子上来说,这要是没有父母捆着,兄弟姐妹走着走着就走散了。本来该上自家这边来的,但是呢,跟林家长辈住,他们会不自在。况且,就算是兄弟家,因为兄弟媳妇到底是有距离,姐妹回去麻烦兄弟媳妇做饭,她们也不好意思。那倒不如就选大姐家。
刘大山连忙道:“你们是回家了,哪有麻烦不麻烦的。都记得按时回来吃饭就行。”
金思甜这才真有了那种‘长姐’的感觉,看向妹妹,“别太累了,钱这东西,多少是多,多少是少呢?也别发愁,我这边都有起色了,年底的时候,大家凑凑,给你凑个首付出来,先买个像样的房子……”
“我知道了!”金思念看起来也不像是有事,“走了!还得兼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