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留鱼庆留余庆,积善成德必有余庆,希望以后沈家结局不会太惨。
“鲤鱼好嘛,那就鲤鱼”沈万河想了一想笑道:“该不是我的荣宝还不会绣元宝,只会绣鱼罢。”
荣烛又给沈老爹重新绣一双,可巧这对夫妻也不知是商量好的还是怎么回事,沈老爹的还未完工,沈夫人又抱怨,“那只准备剥皮的兔子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栅栏下面好大一个洞,它肯定是挖洞逃跑了,叫人找了三天也没找到。”
荣烛闻言忙道:“娘亲不要生气,它跑了说明它死期未到,由它去吧,我这里有剩余的毛料,您挑一块,我给你做皮筒子。”
沈夫人一听就乐了,“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原来不仅男子读书有用,这女孩子拜了夫子也长进这么大,以前整天连个真都不拿,现在都能做些小东西了,还知道孝顺了。”
沈夫人倒是满心为了女儿,以前害怕荣烛在林落那里吃亏,就隔着两人不让见面,现在发现齐氏有助于女儿进益,就立即放下了心结,还叫人给齐氏那里送些过年的腊肉。
“这样的女人一定能教出不错的儿子”
荣烛有点不好意思,心道可能以前的沈大小姐可能确实刁蛮任性了一些,她这才刚改好一点,就让大人们如此惊喜了,不过,小反派嘛,总是恶毒又无脑的……幸而现在主动权在她手里了。
她每天忙着做针线活,以往的功课却也没有落下,照例要写五十个大字,背上一篇古文,冬天本就白昼短,一天几天折腾下来,荣烛几乎都在熬夜电灯,忙的手脚不停。丢了碗筷拿字帖,写完大字做针线,晚上睡觉前,还得再背一会儿书。
“小姐早点睡吧,你眼睛里面都有点红了。”小红完全不明白荣烛为何这么努力,伸手来夺她的书:“姑娘家家,认得几个字,不做睁眼的瞎子罢了,小姐这么努力,难不成还能考个官儿回来?”
荣烛无法给出解释,她也知道这个世界读书没用,但总是无法避免跟自己较劲儿,她一转身躲开小红的手:“好丫头,你别管,我读完这页自然就睡了。”
荣烛把古代淑女的悠闲生活,硬是过成了打工人的996,赶在除夕夜,终于完成了三样礼物,沈夫人的皮筒子,沈家老爹的露指手套。筒子毛细针脚密,沈夫人很满意,沈老爹的手套松软适中,厚薄适度,里子还是柔软的鹿皮,他当即试戴,手指屈伸自如,关节活动一点都不影响。
“好,真好我女儿真是心灵手巧”
沈老爹开心得脸上都有了褶子,似乎得到荣烛这副手套,比他自己赚万两利润还开心。荣烛的笑容却有点勉强,因为她发现做手工也是一个熟能生巧的过程,她准备给林落的手套是第一个做的,所以材质也是最不熨帖的,针脚也是收得最不好的,尤其在跟后来做给沈老爹的那个一比,就越发觉得拿不出手了。
啧。烂成这样,怎么送呢。
西院那边,林落亲自放了一挂鞭炮,据说放爆竹可以驱除屏气,虽说读书人不信怪力乱神,但母亲病着,信一信也没什么不好。齐氏难得精神头不错,亲手包了饺子,准备了小醋,还温了一壶酒。林落在厨房切肉,沈夫人送了腊肉过来,眼下切一碟子薄片来下酒刚刚好。他端着碟子走出来,不提防脚下被绊了一下,低头一看却是一只肥硕的灰白兔子。
“哎……这兔子”林落说着,把碟子放在桌子上,把兔子抱起来,沉甸甸的抱起来颇有分量。这是那只野兔,大约最近被关着喂养丧失了警惕性,林落弯腰一捞就把它起来。好软,好暖……他下意识的伸手在兔子毛上撸了两把,继而发现当日荣烛也是这样做的。
他们在用同样的姿势,摸同样的兔子。
林落心里有点异样的感受,齐氏伸手来接,林落却抱着兔子坐下了,并没有递给她,齐氏也没有在意,她饮了两杯酒,脸上浮现出醉意,拉着林落说起过往。
“有一年冬天,京城也下这么大的雪,树上的红梅花都被雪花淹没了,你父亲带着我们往温泉山庄去,我们国公府的大庄子,在京城可是数一数二的,我那时候抱着你,你父亲就在后面撑着伞挡雪,我们好端端的站着,你猜怎么着,雪地里蹦出一只兔子,大冬天,那灰白色的大肥兔可真少见,哎呀哎呀一下蹦出来,吓了我们一跳,你父亲当即就去追,结果你知怎样?”
林落脑海里并没有这件事的印象,只推测道:“抓到了?”
“没有”齐氏道:“那兔子都是前腿短后腿长的,上坡跑得快下坡容易跌跟头,你爹不知道,把兔子往坡上赶,那兔子很快就跑不见了,你爹还差点摔断腿……”
当年她也是国公府的贵妇人,眼下她的手皮已不再柔嫩,看看眼下的生活,再想想往日鲜花着锦,银烛砸地的浮华,她忽然开口道:“落儿,你有没有觉得我们眼下的生活挺好?”
林落正单手夹了饺子蘸醋,他喜欢酸口的,放了一碟子醋,听到母亲的话,他点头:“跟以前比是不错。”
他说的以前,指的是当初住在阴冷破瓦房里的日子。齐氏闻言却道:“是挺好,所以我们就不想国公府了好不好?”
林落手中一顿,放下筷子,抬起头来。
齐氏怔怔的看着他,梦呓似的道:“我们眼下就很好,不要想科举了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