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你管他们呢,既然豆豆回来了,那北城我们也就不用管了。”
张敏拉住丈夫的手,朝他摆了摆手,示意他看曲仲。
“我肚子饿了!”
可怜兮兮地揉着肚子引起了两人的注意,曲仲朝前走了两步,把自己摔进了沙发里,一副就等着吃饭的样子。
他的两个舅舅比曲正威还要喜欢钱。
当初为了钱,把在陇水城的妹妹骗去北城跟曲家联姻,就是为了利益最大化。
老两口也是因为这事恨上了两个儿子。
自从女儿去世后,更是连两个儿子的电话都不接了,在他们心里好像已经没了这两个儿子的存在。
曲仲的这幅“无赖”样子偏偏就取悦了老两口。
刚才还板着脸的凌天肃脸上都带着笑意地推了推张敏:“给孩子做饭去。”
“我要吃面条。”
仰躺在沙发上,曲仲呼出口气,大咧咧地补充道:“多放点辣椒。”
“这孩子……”
张敏无奈笑着,捡起餐椅上的围裙走进了旁边的厨房。
“我先削给苹果给你垫垫。”
见曲仲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凌天肃以为他是路上饿狠了,立马拉过桌上的果盘捡了个苹果。
“好,我要最红的。”
笑嘻嘻地坐了起来,曲仲指着盘子里最大最红的苹果说道。
他现在算是摸到了老爷子的脾气,厚脸皮地撒娇最是管用,你越是别扭,他也别扭。
不出所料!
凌天肃本来手里已经拿了一个苹果,可还是给他换了一个,脸上的皱纹都是笑盈盈地。
“幼稚。”灵墨犬冷哼,跳到了沙发边上卧下了。
“你这狗真不错,就是你怎么还给它染了点红色。”
并未介意灵墨犬上沙发的行为,凌天肃只是有些可惜地看着它耳朵尖和尾巴尖的红色。
“城里流行就染了。”曲仲顺嘴回道。
他问过灵墨犬,它说这是它们成熟的标志,耳尖红了就意味着他们的嗅觉功能已经最大化了。
而尾巴的红色意味着他们已经进化成成年犬,可以作为陪伴犬了。
“确实染得挺好看的。”
小心地从苹果上削了快下来,凌天肃这才把剩下的苹果递给了曲仲。
等他接过去了,捡起那一小块凑到了灵墨犬的身边,用哄小孩子一样的口气说道:“来,吃果果了。”
灵墨犬:“……”
“哈哈”曲仲幸灾乐祸地大笑,差点没被嘴里还嚼着的苹果呛到,等笑够了这才出言解围:“外公,我的狗不喜欢吃水果。”
“这么挑嘴啊,我们点点以前最喜欢吃苹果了。”
凌天肃遗憾地收回了手,一瞬间想起了自己前几年才死掉的老狗。
那狗陪伴了他们老两口十几年,也算是这家的半个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