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于安虽然是来找萧启算账的,但该带的东西一样不少,吃的用的穿的,全是给他准备的。
顾及萧启的身份,每日活动比较多,这些时日又常在外面奔走,所以做了方便行动的款式,而非长衫。
浅色的劲装,却不是紧紧贴伏于身体上,留出了些空隙,既透风,又不会被人看出身份。
萧启喜穿深色,倒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血溅在身上不容易看出来,能省去很多搓洗的时间。
军营里都是自己洗衣的,一次又一次糊上厚厚的血渍,再如何搓洗也会有印记,索性换成黑色,便没那么多麻烦了。
闵于安却喜欢看她穿浅色。
初见时倚靠大树的绝色青年,被那红霞衬得极美。闵于安喜欢萧启穿红色、杏色、浅蓝等一切象征美好的颜色。
闵于安替萧启系上了腰带,束上发冠,笑了:“淮明真是极美。”
她的手从背后拥住了萧启:“这样美的淮明,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可不许去勾了别家小娘子的魂。”
似又想起了什么似的:“哦,公子哥儿也不行,只能勾我的!”
萧启脸红了红,怎么觉得小公主说话越来越像个调戏姑娘的纨绔子弟了。
“好啦,你瞎说什么呢,我要走了。”
手被拉住:“等等,小娘子,走之前亲一个呗。”
萧启:“……”从哪儿学的这些!
今日份的狗粮,手下们也吃的很欢快,因为——将军的脸好红啊!还穿了完全不是平日风格的新衣!一看就知道出自于公主殿下的手笔!
“哎你说,咱将军怎么越看越不对劲,一点儿也不霸气,莫不是被公主殿下给教训了吧?”
咬耳朵的声音有点儿大,很不幸地传进了萧启的耳朵里,她一个眼神扫过去,不善道:“你们很闲啊?还有心思惦记我的个人生活了?”
“太久没训,皮松了?”萧启眼睛一转,“从明日起,早起背着沙袋跑两个时辰再说!”
手下一阵鬼哭狼嚎,叫苦不迭——
“将军,我们错了!”
“别啊,将军您就行行好,放我们一马吧!”
“昨日见了那些,我连晚饭都没吃就睡了,饿的没力气了都。”
“是啊是啊,这成日在外面跑,没力气训练了!”
萧启不为所动。
而房里的闵于安听着传来的阵阵欢笑声,也弯了眼角。
柯伍找的东西还是很管用啊,她找来的书上说,适当的调笑可以增进感情。有些话在正常情况下虽让人不悦,但用在有情人间,还是很好的。
不错,下次,再给她涨涨月钱。
***
河边的人家已经迁走了,知府给找了地方安置下来。
河里的东西捞出来,那股子臭味,似乎隐隐淡下去了。
他们站在河边,完全摸不着头绪。
寻找了整整一天,一无所获。沿着河岸寻找也好,继续打捞也罢,寻不出半点能够派上用场的东西。
萧启等人蹲在河边的石块上,沮丧至极。
前两次的成功,让他们以为后面也能一帆风顺,可老天爷就是爱开玩笑,总在你顺顺利利的时候给予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