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杀生丸从不逛花街,但对人类花街的规矩也有所耳闻。
相传名盛至极的花屋中, 花魁并非常人能见, 能见者非富即贵。他们要么是地位惹不得的大人物,要么是一掷千金的豪绅。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 该男子的才学品貌得花魁赏识,花魁愿意与他共度一晚。但这可能性极小,花屋终要赚钱,花魁再美也是商品,哪容得了她们挑三拣四。
但纵使容不得,花魁也比游女和秃多了不少自主性,至少不是谁都能见,见之即为赏脸,对于普通男子而言是莫大的荣幸。光凭这点,他们足以吹嘘半生。
而现在,这些十分难见的花魁全围在半妖的台下, 为他痴狂!
杀生丸:……
似乎,他不能说他没出息,也不能说他丢了脸?
单从“人类男子”那肤浅的价值角度考虑,蠢半妖这一晚的地位可谓是人上人,是走到哪儿都要被喊一声“先生”的存在,够半妖吹嘘一千年了。
但从妖怪的角度考虑,杀生丸的手,微微颤抖。
简直胡闹!
西国未来的大将为了逛花街,特地找了“等人”的借口,辗转小山村,又改道七座城,还使出了消除气味的手段,为防止被他找到,真是用心良苦。
呵,如果逛花街真是为了开窍,他倒也无话可说。
可蠢弟做了什么?
这才几天而已,他已经抱着三味成为花街霸主。下方的莺莺燕燕他不看一眼,倒是对竹台上的铜板比较在意。
难道他来到花街只是为了血洗当年的三十铜板之耻吗?
杀生丸:……
这真是血耻吗?
当年三岁孩童做错事,情有可原。虽被妖界笑话,但以妖怪对幼崽的宽容,并不会多说什么。在蠢弟成年、实力强悍的情况下,谁又敢提以往的蠢事?
但如今不同,半妖成年了……
成年还往花街扎着弹三味,不明真相的妖怪还以为他们西国大限将至,进而让大将不得不出来卖艺养国,这起码被笑一万年。
一万年……
杀生丸明明只有四百岁,从外表看还只是个十九岁年纪的少年,但这会儿,他的血压快不行了。
尤其是亲弟察觉到了他的存在,还从竹台上朝高空看来,给他一个无辜又无奈的眼神,又立马垂下犬耳作可怜状……
他没有半点同情,只想劈开他的脑阔看看里面是不是装了一片海?
此时,邪见抓着阿吽的尾巴,艰难地从后面爬到前面,进言:“杀生丸大人,我们要下去吗?”
杀生丸:……
他再度把邪见一脚踹走,阿吽娴熟地甩过长尾,把小妖怪勾住。
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