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用一个小匣子装绰绰有余。
如今,竟然犯愁如何安置这些该死的钱。
世界就是这么现实,马无野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
但这些钱也不是白得的,他替万圣龙王挡下了原著中他们家满门尽灭的一灾。
不过,九叶灵芝草还在手中,又是个烫手山芋。
祭赛国的佛宝能还回去,这王母娘娘的九叶灵芝草,他可没法还回去。
龙族溜进天庭还有可能,他一个妖怪,还不被抓个现行:呔!你这妖怪敢盗王母的灵芝草?!
还不回去,但也不能留在自己身边。
怎么办呢?
突然,他灵光一闪,“对啊,可以上交给国家。”
第34章
施铮越想越有道理,“对,就这么办!”
留在他身边是个祸害,但是进献给傲来国的国王,让国王建造一个玉帝庙把灵芝草当做国宝供奉,就是王母知道了,大不了收回灵芝草。
天庭对妖怪展现出了刻骨的歧视,对人类稍微好点,不过,在他们眼里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天庭逃出去的妖怪们,百姓随便吃,但对王公贵族却不同。
国君一级,还是相当有脸面的,属于重点保护对象,就算是把菩萨扔水里的乌鸡国国王最后不过是假死三年而已,毫毛都没少一根。
甚至为了保护他的头顶颜色,派下去的妖怪还是骟过的,真是贴心保护。
既然国君如此有面子,施铮决定将灵芝草献给傲来国国王,再修建一座玉帝供奉,面子上加面子,双重保险之下,可保平安无事。
事不宜迟,第二天就把冯希文叫来商量这件事。
献宝不像还宝物,不通过正规途径层层上报,谁知道你献的是什么玩意儿,就是国王也不敢收,还得用人类牵线搭桥才行。
而且,人类步履缓慢,一日不到都城,一日可将灵芝合情合理的放在他这里。就算王母突然派人来收,他也能让知县给他作证,他这个好妖怪可没占有的心思,一直在走献宝的流程。
施铮轻描淡写的道:“我昨日外出,捡到一枚九叶灵芝草,着实是个宝贝。自己享用,于心不忍,我想将它献给国君。”
给国君献宝,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每年地方官犯愁的是没有好宝贝进献,如果献宝有功,加官进爵不在话下。
冯希文一听有这样的好事,忙道:“此乃一件大喜事,我这回去跟知县说,咱们一起去都城进献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