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把收拾李文珺的事情,交给了李兴国之后,便准备去县城买火车票回部队,宝贝闺女的满月,他得赶紧回去准备啊。
“你回来也不言语一声,我好给我俩侄女准备满月礼,现在可好了,我这个做伯伯的,啥都没准备,以后她俩不跟我亲,咋办?”
“我闺女,凭啥跟你亲?”
“做亲家啊,你俩闺女呢,让我家儿子娶回来一个,不行啊?”
“想得美,我闺女小着呢,就是嫁人,也不嫁你家臭小子。”
林浩没有办法想像闺女嫁人的事情,那不是拿刀割他的心头肉吗,因此说话也带出点火气,索性李兴国也不生气,他还不知道林浩,肯定是心疼他闺女了。
不过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到时候他把他儿子教养好,他就是挑刺都挑不出来,看他还愿不愿意嫁闺女。
把收拾李文珺的事情交给了李兴国,林浩收拾收拾又赶紧准备回部队,才分别几天,他就有些想念自己的媳妇儿和闺女了,就连林泽这臭小子,也在心里想了几遍,他归心似箭。
而李兴国也到底买了两块花布,送给了林浩,当双胞胎姐妹的满月礼。
部队这边,林家可是慌成了一团,林泽这熊孩子趁着孙姐不注意,竟然去掀锅盖,那里面煮着他想吃的玉米棒子。
昨天小家伙看家属院里有孩子啃玉米棒子,而且听郑炮和二蛋说,他们两人都吃过,还跟他说了玉米棒子如何如何好吃,回家让他们妈妈买来煮,小家伙顿时伤心了,因为他没有吃过,回来便跟沈琳提了。
这是小家伙第一次提想要吃什么东西,沈琳当然得满足他了,便让孙姐去买菜的时候给他买上两根嫩玉米,回来煮给他吃。
谁知他竟然会如此没有着急,会去掀锅盖,被水蒸气烧伤了手腕,小家伙因为手腕上的巨痛,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沈琳也是急得不行,水蒸气的烧伤,可比单纯的烫伤疼多了。
小家伙的皮肤嫩,被水蒸气烫的都起了水泡了,沈琳赶紧让孙姐去部队找罗明航,让他送小家伙去医院里看,而她则拿着小家伙的手腕泡凉水,她还在凉水里面加上了空间的灵泉水,希望能够帮得上小家伙,而她也顾不得自己还没有出月子,沾不得冷水,她现在听得小家伙儿哭哑了的嗓门,心疼得也跟着掉眼泪。
“不哭,孙姐去找你罗哥哥了,咱们一会儿就去医院啊。”
罗明航听到林泽被烫伤,赶紧跟部队里申请了车,带着小家伙儿去了首都的医院,当然陪他们一起去的是孙姐,无论是罗明航还是孙姐,都不让沈琳跟着去,虽然还有两天就能够出月子了,但是还是不能够疏忽大意的。
沈琳在家里等得着急,而车上的罗明航听孙姐说小家伙儿烫伤的经过,也是气笑了,这馋嘴的代价也是真够大的。
到了医院里,医生给小家伙儿的烫伤处,上药后又进行了包扎,怕小家伙忍不住抓伤处,手腕处那里的血管多,可得小心着些。
这点伤够不到住院,但是罗明航还是不放心,打算等小家伙的伤好些了再回部队去,想到军区大院儿来医院比较方便,便让孙姐自己坐公交车回去,他则带着小家伙儿回了大院儿。
罗军长对于小家伙儿受伤,那叫个心疼啊,恨不得以身代之,还有罗老将军,也是对小家伙儿异常的喜爱,对于受伤的他,别提多尽心了。
小家伙儿尽管受着伤,可是在大院里却过得有滋有味的,吃饭有人喂到嘴里不说,还有罗军长还有罗老将军,给他讲打仗的故事,他都有点乐不思蜀了呢。
林浩回家得知了一场因为馋嘴引起的血案,也是气笑不已,看来以后对小家伙儿的教育还得再严格些才是。
随后便和沈琳说了回老家的事,沈琳这才知道李文珺和大伯母竟然搞到一起去了,果然人以类聚,只是尽管知道了李文珺的不安好心,但是要收拾她,她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办。
林浩告诉她,不是让她担心的,怕她生气,便把大队长准备收拾李文珺的事情给说了,但是沈琳还是不敢报以希望,李文珺可是女主啊,她要是这么容易被收拾了,那还是女主吗?
目前李文珺远在千里之外,她便是担心她出幺蛾子又如何,要紧的是出了月子后,赶紧把自己的事业做起来,只有自身强大了,才有可能对抗有着女主光环的李文珺。
见她重新展颜,林浩想问她,她是不是还喜欢着那个狗屁厂长的儿子,可是话到嘴边,便变成了要去大院接林泽。
“我去接小泽回来,他已经在罗家打扰人家那么长时间了,怎么能一直让罗家帮咱们看孩子,顺便把小泽的旧物,给罗军长看看,让他老人家帮忙找找小泽的家人。”
沈琳也想小家伙了,小家伙在罗家三天了,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她这么长时间呢,林浩去大院接人,沈琳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有些不得劲,总觉得有些事情逃不出了她的掌控。
而李家村大队的李兴国和大队长一起,终于找到了收拾李文珺的机会,李文珺今天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浑然不知道危险正在向她悄然靠近。
第41章原来他是我们罗家的种……
今天的李文珺又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现在虽然进去入九月,早晚的天气也凉了起来,但是她还是穿上了那件淡蓝色的布拉吉,尽管露在外面的皮肤上,因为冷起了鸡皮疙瘩,而且她还打了几个喷嚏,但是这一切跟美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
她一直知道,作为女人,她最大的本钱就是她的青春和容貌,要不然李家村大队的那些愣头青,也不会争着抢着帮她干活儿。
林浩回来了,又走了,但是他却用他冷漠的态度,和冰刀子一样的话,把她伤了个彻底,她现在还有些不明白,她究竟哪里比不上沈琳那个木头。
她比她漂亮,比她有风情,更比她有学识,林浩怎么就对沈琳那么一心一意呢,哪怕知道她心里喜欢着别人。
是的,她没有骗林浩,沈琳的确喜欢沈云山厂里厂长的儿子,但是她的喜欢却是偷偷放在心里的喜欢,就沈琳那个老鼠胆子,哪里敢给人写情书啊,她说她给厂长儿子写过情书,不过是帮她写的。
没错,她也喜欢厂长的儿子,但是并不是喜欢林浩那样的喜欢,只不过知道沈琳喜欢她,她才故意去抢而已,而厂长的儿子也确实是她们能够接触到的,家世最好的男同志,就算为了自己的虚荣心,她也会去勾搭的。
可惜啊,厂长的儿子太容易勾搭了,她只不过勾了勾手指,他就上勾了,对着她大献殷勤,有啥好吃的、好玩的,都会记着她。
本来如果这次下乡的时候,他能够在那个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娶了她,让她免于下乡的命运,她就算不爱他,也必定会因为感激他,和他好好地过日子,谁知道却是个孬种,竟然被家里管得死死的,啥忙也帮不了。不过虽然她难以逃避下乡的命运,能够让沈琳郁郁寡欢也是值得的。
今天下午,她准备去勾搭勾搭从首都来的知青王柏清,听说他父亲是首都百货大楼里面的一个主任,母亲更是里面的售货员,这样的家世虽然比不过那些大干部的家,但是在首都也算不错的家庭了。
王柏清是他们的小儿子,要不是这次因为家里的爷爷突然出了事,竟然同情坏分子,偷偷地塞了一个馒头给坏分子,还让人给看见了,他早就在首都的工厂里面上工了,哪里还会来农村。
不过家里人也都说好了,那个工厂的工作名额一直给他留着呢,只等他爷爷的那个风声过去,他就会借招工的机会回城的。
这个消息,还是他们一起去县城的时候,王柏清去邮局给家里打电话的时候,她无意间听到的,只不过当时她满心满眼的全是林浩一人,根本没有想过与王柏清如何,尽管他知道,其实王柏清对她还是很有好感的。
现在林浩给了她当头一击,把她的一片深情放在脚底下踩,她心灰意冷之余,对林浩便只剩下了满心的恨意。
她要努力让自己走到,林浩他们难以企及的高处,让林浩对当初选了沈琳,而后悔莫及,从而对沈琳产生怨怼,两个伤害过她的人,凭什么过得幸福。王柏清就是那个能够帮助她走向高处的踏脚石。
傍晚的山风,吹到人的身上,产生一阵阵的凉意,让人舒适之余,更是感慨秋天就这么来了,田地里的粮食也该收获了,而人也该换上保暖一点的衣服了,夏天的短袖衣服,中午穿着还行,但是到了傍晚的时候,大山里的山风会让人感冒的。
就有这么个勇士,穿着短袖的布拉吉,露胳膊露腿的,一点儿也不怕冻感冒,躲躲闪闪地向村子旁边的高粱地里走去,也不怕高粱把金贵的布拉吉给划拉坏了。
李兴国在家里听了自己儿子回来汇报后,赶紧去大队长家里找大队长汇合,他们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把,李文珺这个狐狸精给嫁出去,不能让她在他们大队里再祸害人了。
他自从于林浩分别,林浩回了部队后,他就用几颗大白兔奶糖,让自己家儿子每天都关注着李文珺的动静。
不仅仅是他儿子,还有他娘和大队长媳妇儿,让这两个老娘们每天走街串巷地说闲话儿,打听着李文珺的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