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才不要呢。
姜宛卿道,若是前年的中秋他们没有得逞,我应该已经想法子离开了京城,此时正在岭南吃荔枝呢。
风昭然的眸子里微几天亮光闪了一下,是的,她喜欢岭南。
卿卿,你去岭南吧。
姜宛卿正在给自己斟酒,闻言手一顿,酒洒在桌面上。
她莫不是听错了?
你让我去岭南?
当初是谁非不让她走来着?
对,你去岭南,风昭然点头,岭南四季常是春夏,一年瓜果不断,永远没有冬天,据说还有很多野味可以吃,你确实会喜欢。
姜宛卿:
所以她去岭南是为了吃?
好,我去岭南。姜宛卿微笑,我盼这一天可久了。
我派一队南疆队护送你,明日回姚城之后,未免其它人疑心,你可以再住几日,然后假意北上回京,实则前往岭南。等到
风昭然说着顿了一下,等到孤此间事了,便去岭南接你。
唔,行,听殿下的。姜宛卿看上去很好说话,她乖起来的时候整个人柔柔软软的,让风昭然很想把她整个地搂在怀里,怎么抱都抱不够。
但无论心里怎么痒,他都没有动,只是握住她的手,送到唇边轻轻一吻,随后发现她手背上有水渍,他下意识便亲了上去,吮掉,酒气弥漫在舌尖,他才发现那是方才她倒酒时洒在手背上的。
姜宛卿只觉得舔在手背上的不是舌头,而是火星子,她猛地收回手,心头砰砰乱跳,耳朵都开始嗡嗡响。
风昭然的手握成了拳头,指节发白,像是用力阻止自己做什么,然后他状若随意地开口:若是孤运气不好,去不了岭南接你,你就在岭南安个家,不必为孤守节,看到喜欢的便便
他尝试了几次仍说不出底下的话,仰首猛饮了一杯酒,喝得有点急,洒了一点出来,溅在衣襟上。
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酒气。
姜宛卿明白,这是道别。
和上一世把她送去丰城一样,这一世他把那地方换成了岭南。
上一世姜宛卿捉摸不透他的想法,这一世坐在他的面前,看着他的眼眶微红,她感觉自己仿佛看见了一个小孩,出去打架前要先把宝贝的东西先藏藏好。
殿下,如果你不是太子,你会怎样?
风昭然愣了愣,然后道:孤会去荒园,做一个篾匠。
姜宛卿摇头低笑了一下。
若你真是个篾匠就好了。
只可惜不是。
你是太子,将来还会成为皇帝。
你手上拥有的东西太多,身上背负的东西太重,喜欢二字,便显得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