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书问他,又想了想,给他找了一个理由,“好吧,王爷现在不在,婚房去不去也不是很要紧的事情。公子应该多走走,你身体不好的,我先带您熟悉一下王府,以后所有人都要听公子的。”
众人屏退,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一高一矮,不像主仆,反而像一对兄弟。
听书走在他身边,叭叭地跟他介绍:“这儿好大的,我来了两个月还没摸清楚,公子,您身体差,南苑后边的猎山就别去了,那里头有七座仙山,什么飞禽走兽都有,您又不会仙法……”
宁时亭安静地听着。
过了一会儿,听书说得口干了,暂停下来,跑去池塘边掬水喝。
身后人轻轻说:“听书,找人把我的东西搬到东边书房里去吧。”
听书回头,看见宁时亭手执白伞,微微仰头看着青色的天幕。
雨伞挡不住细碎、密集的雨雾,薄薄的一层水珠覆盖了他的头发。轻薄的一层白雾坠在发间,让人想要伸手拂去。
“公子喜欢看书,想住在书房边,当然可以。可是王爷说了,府上人不能再礼遇上怠慢您,头一夜至少得去婚房睡。不然等王爷知道了,府里的下人都要脱层皮。”
听书有个好处,就是别人做什么,他从来都不会问理由。
当遇见宁时亭的时候,这条就变成了铁律——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听书自己会给他找解释,并且坚定不移地相信着。
这样的性子容易被卖,而他的确也是作为珍惜的冰蜉蝣精,在仙界被人转卖了无数次,最后才被宁时亭捡到的。
听书喝完了水,重新回到他身边。
小孩伸出手,想要像刚刚一样牵住他的手,可是看着他藏在珠翠金纱网后面的神情,又想到了什么似的,将手缩了回去。
宁时亭向他递出银色的手帕。
还是刚刚那条,银丝织成。
仙洲所有人都知道,晴王顾斐音不爱法器,不爱奇珍异宝,唯独对银器情有独钟。晴王府上,大部分陈设都是银器。
但是宁时亭是个例外。他是晴王的身边人,但是从来不碰银器,连赏赐的银甲胄也不穿。
别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偶有听闻,也只知道,说晴王身边这位小美人是鲛人与凤凰的后代,极美,也极爱美,觉得银太朴素。所以晴王也准许他保留自己的偏好。
听书低头看那一方手帕,纯银线做成的帕子如同月色,只是现在留下了非常明显的手印。
沉黑的,让人觉得触目惊心。
宁时亭的手洁白修长,握着走了这么一会儿,连薄汗都没有出。
可是他碰到的地方就像是被毒虫爬过了,留下一片触目惊心的黑色痕迹。
“帕子丢了吧,你要是想牵着我,牵我的袖子也是一样的。”
听书看了看手帕上的指痕,伸手把银帕叠了叠,将干净的一面翻到上面去,重新牵住他的手,喜滋滋的。
“我不丢。别人画手帕,画扇子,要费力磨墨,还要挑选缎面。可是公子只需要银帕,以手作笔,就能画出点墨江山。我要把它藏起来,不许任何人看。”
*
落雨顺着房檐滴滴答答落下。
“冷啊。这个鬼地方,比冬洲还冷。”
偏远的院落中,一个侍卫骂骂咧咧地蹲下来,摆弄火盆。
“得了吧,你这么胖了还怕冷,炭盆过来给我捎捎。”另一边的侍卫也出声了,高瘦的一个人,搓手哈气,“我以后再也不再这个鬼地方当差了,可是运气差,又分不到好的主人去伺候,哪怕我跟着听书那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呢?”
他轻蔑地往房里看了一眼:“都比在这里好,一天天的,守着晦气。”
这地方本来也没人当差,如果不是新人入府,里里外外都要做好功夫,也不会有人被分到世子府来。
外边冷,雨水带来凉气,屋里更冷。
轮椅上冰得像是能冻住,房内的少年脸色已经冻得十分苍白。
对于外边两人的话语,他似乎充耳不闻,只是垂下漆黑的眼睫,把玩着指尖的皮筋——那是小孩常玩的东西,取自九色鹿死后不腐不烂的唯一一根筋脉,连凤凰火都烧不掉。
他的沉默引发了外边人的兴趣,瘦高侍卫故意调转炭盆,用脚往他的方向踢了一把。
“世子冷么?也想来烤烤火么?”
顾听霜抬起眼睛,微微眯起,沉黑的眸中无波无澜。
瘦高侍卫继续逗他:“世子还不知道今儿有什么事吧?王爷迎了新人进门,都说蝎子的尾巴后娘的心,我看世子您接下来的日子也不好过。现在还有得火烤一烤,你今晚上要是再把那头狼崽子招进来,让它尿在桌椅上的话,您就自个儿用冰水洗吧。”
胖侍卫也插话说:“听说那宁公子长得好得很,鲛人和凤凰的后代,比狐族还美。这么一个小美人,年纪轻轻的当了小后娘,说出去也不好听。王爷说是让他以“恩人”礼遇入府,实际上流程都是按照当年大婚的架势办的。连新房,都设在当年王妃的故居中呢。”
那一刹那,不言不语的少年突然瞳孔收缩,眼神阴冷了几分。
两个侍卫还在讨论今天新进府的人,彼此暧昧地笑着,又有点酸溜溜地说顾斐音“艳福不浅”,鲛人生来身娇体软,也不知道“咂摸起来是个什么滋味”……
话讲到一半,他们蓦然停了下来。刚刚还没个正型,接下来就尴尬地站起了身,望向了院门口。
白伞红衣,伞面微微往里倾,伞边抬高,露出伞下人的面容。
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童托着年轻人的手,安静地立在微濛小雨中。
他身形修长纤瘦,腰背笔直,执伞的手指如同葱根一般。珠玉纱罩用金钩勾在银白的发间,遮住眉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