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吧,打算什么?”蒲乐生最近在指导几个论文,还忙了几个博士项目,一眼就看出了叶绯在想什么。
叶绯也不跟他藏着掖着了,说,“蒲老师,您那个项目,我想跟。”
“叶绯,那是人文社科,欧洲文化社会研究。”蒲乐生说,“都是搞学术的。”
“我想跟,”叶绯说,“也是你以前跟我说,趁年轻,抓住机会,以后的路会宽敞一些。”
蒲乐生愣了愣,问她,“叶绯,你这读书读的,上瘾了?”
“蒲老师,我成绩是够申请的是吗?我的语言成绩和我的论文成绩和发表的期刊论文数量。”
“叶绯,你别太……”
“蒲老师,你让我继续读吧。”
蒲乐生叹了口气,问她,“你真想好了?博士最快也得三年,女博士可不好嫁人啊。”
最后半句,仿佛开玩笑。
叶绯笑笑说,“那我有人嫁。”
那年的一切都好像是她在燕京时为港城中文大学做准备,只是这次要远赴伦敦。
读博士不是一时兴起,是她想了很久。
她并不是全然不关注黎羡南的消息,只是心里明了,她还能说什么?
她帮不上什么,只能等他解决好一切。
黎瀚是真的把黎羡南当继承人培养的,尽管这儿子也并不太服从管教,对谁都淡漠,他们本来也就没什么太重的亲情维系。
这个在燕京根深蒂固的资本洪流,一点动荡都会被压下来,但港城的媒体素来敢写,所以她想知道,总能寻到一些蛛丝马迹。
她只知道黎羡南现在过的也没那样轻松容易。
叶绯也不想让自己乱担心,她只是在一个深夜给黎羡南发了一条信息。
——黎羡南,还有四年哦。
——记得呢,准确是三年十一个月零八天。
叶绯笑笑,三年,她努努力,够她尽快读完一个phd了。
其实读phd的决定,还是因为某天的午后看到一则新闻,是港城的经济报。
上面出现了一个“黎”字,她忽而也就变的敏感起来,循着去看,挑拣了几个字眼。
上面有一张黎羡南的照片,那更像是抓拍,穿着衬衫长裤的男人打着电话从某个高楼里出来,外套搭在肘间,照片拍的有些模糊了,看不太清他的脸。
但叶绯看到了他左手上戴着的一枚戒指,那素圈的戒指戴在他修长的手指上,好似有些暗芒,衬得这副模糊的画面都有些温柔。
叶绯无端笑笑,然后想了一会才想起来自己要干什么。
那年真是如黎羡南早时跟她说的那样,本科生遍地,研究生也不怎么吃香了,具体的在工作岗位和薪酬上也有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