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雨昭点点头,知道这些事的,大约都年事已高,现在自然寥寥无几了。
顾宅体恤下人,年事已高的若愿意回乡,卖身契子退还给本人,给一笔退休金放人归乡;愿意留下的,可以继续留在顾宅当差,不差这一口饭。
老头儿毕竟阅历在那,很会审时度势,推了推年轻仆从,忙说:“娘子怎地一个人出来转了?小六,替娘子掌灯,送娘子回去。”
“不必了。”陆雨昭摇了摇头,“天热,我一个人出来转转,透透气而已。”
正欲离去,那个叫小六的仆人悄无声息地挪步,似乎试图挡掉她的视线。
她脚步一顿,往他身后轻觑,方见假山后面隐隐火光,一个小泥炉上煎烤着什么。炉子边的地上还搁着一坛子酒。
难怪鬼鬼祟祟的,原来偷偷摸摸打牙祭啊。
老头儿神色尴尬,“娘子,其实当值守夜都会喝点酒、吃点小食保持醒神——”
话音未落,却听见陆雨昭问,“吃的是什么?”
“回娘子,是莲藕夹子,有些凉了,所以重新煎了吃。”老头儿硬着头皮答。
陆雨昭点点头,“自己做的?”
老头儿愣了愣,摇头,“不是,是在黄婆婆夹子家的小食铺买的。”
陆雨昭了然点头,这才提着灯笼离去了。
徒留老头儿和小六在原地你看我,我看你,面面相觑。
陆雨昭也没走远,转了半圈,就原路折回卧房,重新躺上了床。大抵消耗了一些体力后更容易入睡,睡得也更香,她很快重新睡了过去。
翌日,陆雨昭在吃早膳的时候,想起夜间那老头儿吃的莲藕夹子,嘴馋了。
于是问身侧的岁微,“小岁微,可知黄婆婆夹子在何处?”
岁微不明所以地点头,“就在东华门,黄婆婆家卖诸色夹子,我们丫鬟仆子最喜欢去吃了。其中最好吃的是胜肉夹,用冬笋香菇做的,比肉吃起来还香!”
陆雨昭便说:“等会去买给你吃。”
岁微一听,“不用不用,我想吃自会去买。”
“不必客气。”陆雨昭笑,“我顺便去尝尝。”
岁微这才懂,原来是娘子自己想吃。
娘子也太坏了!
陆雨昭笑眯眯地摸了摸她的头,“早上去,趁日头没那么热。我和文是兮也约好了,还要去文家书肆一趟的。”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