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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飘飘的少侠剑客太多了。但是跳秧歌的王爷……你绝对会是第一个。”

白衣剑客男主实在是太常见,很可能会看完就能忘,很难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但改成跳秧歌就不一样了,绝对能让读者们时隔多年都还能记忆犹新。

说到这里,颜颜又转头看向站在廊下的庄怜雪,“你会弹琴对吧?”

被颜颜这么用眼睛随意一扫,庄怜雪竟然有种莫名的恐惧感。

这种摄人的气势和诛心的手段,哪里还是之前那个任由她随意拿捏的王妃。

庄怜雪心中暗恨,她之前明明眼看就要除掉这个眼中钉了,谁能想得到她的命居然那么硬,被折磨了三天都不死……而且自那之后,她的态度就开始变得前所未有的强硬。

如果不能一击必死,那敌人的反扑必定会是恐怖可怕的。

她的思绪转了一番后,才回答:“……对。”

声音抖得像是受了惊的鹌鹑一样,不知道的人还会以为她在颜颜这儿受了多大的委屈呢。

这个朝代的女子们仍讲究那种‘琴棋书画’的才艺。

原主本是朝中重臣之女,自然从小受着各式最好的教育,有一手好琴技。

可惜庄怜雪也擅琴。而原主这个炮灰又怎么可能比得过女主呢。

所以原主的一手好琴技,从头到尾只有两个作用:1、为女主铺路,抛砖引玉,让女主接下来的表现显得更加惊艳。2、被女主碾压,让女主成功完成‘打脸炮灰女配’的伟大成就。

“这个也没有亮点,我觉得以后你可以去练练铜锣。”

那这一对男女主的配置可太绝了。

以后一出场就是:

敲起锣来打起鼓,另一个人在跳秧歌。

颜颜都已经非常负责周到地想要怎么描写了:

‘只见那白衣剑客携着一名身材纤细的娇弱女子立于众人面前,敌人近在咫尺,两人却不慌不忙,缱绻温柔地对视一眼,眉目间尽是知己生死相随亦无悔的坚决。’

‘白衣剑客从袖中掏出一块白绸,向空中一抛,双手熟练地借助白绸。柔软的布料在他手中却如有生命,灵活地舞动了起来——并灵活熟练地为大家跳了个秧歌。’

‘而另一边,娇弱可人的女子摸出一枚铜锣,开始敲。’

这才是能够让人一眼惊艳、见之不俗的男女主出场。

非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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