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乐吓得止住抽噎,泪眼婆娑地望着屏幕,哭到打嗝又不敢发出声音,他可怜兮兮地说:我不哭了。
我问你一个问题,是当狗重要还是和你的宋先生长长久久更重要?
宋小乐呆住。
三秒内回答我。
和宋先生
那就行了,文珈叹了口气,怒其不争地说:狗真的都太蠢了,难怪我讨厌狗。
宋小乐的眼泪又要出来,他委屈地说:你又骂我,你这样真的很不礼貌。
宋小乐,你喜欢你的宋先生吗?
喜欢。
什么样的喜欢?
宋小乐刚要说话,文珈就打断他:别跟我说什么对主人的喜欢,我这里说的喜欢是人类世界的喜欢,是要拥抱接吻上床结婚生孩子的意思,当然你不能生孩子,这项作废。
宋小乐的脑袋像浆糊一样。
文珈想:真是可怜,本来脑子就笨,还重生在流浪汉身上,那个宋先生是慈善家吗?把这只笨狗捡回去宠?
我的意思是你的宋先生对你的喜欢也是人类世界的喜欢,如果你想要和他在一起,就要回馈给他一样的喜欢,你只能告诉自己,你已经不是狗了,你是人类,二十二岁,叫宋小乐。
宋小乐挂了电话,重复了一遍:我是人类,二十二岁,叫宋小乐。
宋叮叮从门缝中溜出来,跑到宋小乐怀里,宋小乐抚摸着宋叮叮的绒毛,片刻后忽然顿住。
是啊,他和宋叮叮已经不一样了。
他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文珈那番话的意思。
他看着自己的手掌,已经不是狗爪了,他彻彻底底变成了人类,他说着人类的语言,他逐渐掌握人类的技能,狗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
他想到宋砚初离开时冷漠的表情,眼泪默默淌到脸颊边。
宋叮叮伸出舌头舔了舔,然后用小爪子挠了挠宋小乐的衣服,刨出一个小坑,然后舒舒服服地躺进去。
宋小乐难过地想:你怎么还睡得着?宋先生都不要我们了。
凌晨五点,天已经半亮。
宋砚初回到别墅,刚停好车就看到宋小乐抱着小狗坐在台阶上,一人一狗依偎在一起。
宋砚初本来想去喝酒,可他没有酗酒的习惯,喝到第三杯的时候便放弃了借酒消愁,他坐在酒吧的卡座里,听着震耳欲聋的音乐,放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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