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得一败涂地。
卑微、乞怜。
许扶清在书中看过这些词,从起初的不明白其真实含义,到在秦玉身上慢慢地读懂,很是深刻,但还是不赞同。
甚至感到不可思议。
他为了讨好秦姝,化上最美的妆,保持着斯文雅然的笑,能忍受着她每晚与许正卿同床共枕,却不能忍受自己的脸有半点儿瑕疵,明明骨相已经极为优秀了。
以色侍人,不择手段地妄图留住不属于自己的秦姝。
原来,那般便叫卑微、乞怜。
可,许扶清打从心底里厌恶这两个词。
即便秦玉卑微、乞怜到极致,最后秦姝还是亲手地将匕首插进了他的胸口,没有一丝迟疑,鲜血迅速地染红了白色素雅的衣裳。
在火光的映照下像一株盛开得妖艳的曼珠沙华,濒临死亡前的美是难以超越的,不是他以往用那些胭脂水粉化出来可以比拟的。
对了,许扶清记起了。
情蛊虽然是苗族书籍记载中最难炼、又是最容易控制人心的情蛊,但它也不是解不掉,只要杀了下蛊之人,那么情蛊就会自动解掉。
说难也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
那,谢宁知道自己体内有情蛊后,会想杀了他,从而解蛊吗。
许扶清眨了眨眼,指间捻过手腕的铜铃铛,叮当声在寂静的夜晚显得无比清晰,声声入耳,婉约动听。
但秦姝却做到了,或许是亲眼看到许正卿死后,她了无牵挂,孤注一掷,想跟秦玉同归于尽,双双地死在大火里。
可为了别人而去死,值得?
不解。
至今仍不解,难懂。
许扶清望着铜镜中跟秦玉有七、八分相似的脸,温润的面容没有表情,修长的指骨落到红色衣襟,轻缓地向一侧扯开,露出心口处一道称得上狰狞的疤。
指腹沿着疤痕寸寸掠过。
精致白皙的手指越发映得疤痕难看,与之格格不入。
少年略带茫然的视线紧紧地黏在铜镜,烛火摇晃,映着那张脸光怪陆离且微微扭曲,他低声恍若自言自语:这疤确实甚是丑陋,叫人难以喜欢。
呵。
清越的声音渐小,似隐含后悔之意,不该,不该因好奇而去炼情蛊的,留下了这么一道不堪入目的疤。
许扶清唇角常挂着的清浅弧度僵了僵。
也罢,不过是道疤而已,藏在衣裳下,谁也看不见,至于吃了情蛊的谢宁,她答应了半年后会死在他手上。
既是如此,又何须在乎。
烛火勾勒着他清癯的腰身,重重叠叠的绯色外衣自然地垂坠下来煞是好看,心口处的疤痕往上不远便是轮廓分明的苍白锁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