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不要走他语气顿时变得可怜巴巴,反反复复都是那句话。
边序叹了口气,谁说我要走了?
路席害怕边序离开自己,边序又何曾不是呢?
这段快乐的时光就像他偷来的幸福一样。
他从未想过,路席会把自己介绍给他的发小,他的表弟,他的叔叔边序没有几个朋友,可他却从路席这里,获得了许许多多不一样的体验。
和一大群朋友一起出去与旅行,是他过去从未想过的事情。
他其实并不擅言谈,也不喜欢跟别人聊天。
但是认识路席以后,话多了许多,交际圈也变得广泛,他的叔叔还给自己介绍工作
边序从路席这里,获得的东西太多太多了。
在过去的时间他都不是以「边序」这个名字而活,是路席,赋予了「边序」新的生命和活力。
爱他,呵护他,已经成为边序的人生信条,无需任何誓言来证明,早已镌刻到骨子里。
或许会有人说,他和路席一共相处就几个月,怎么就爱的要死要活,不觉得莫名其妙吗?
可爱情,不就是莫名其妙的吗?又或者说,他们都被荷尔蒙所支配。
边序相信缘分。
不然路席怎么会成为他烧烤摊第一个光顾的人?又怎么会在一年以后,那么巧合的救下他?
本来就是说不清的东西,也没有必要去说清。
想到这里边序禁不住勾起嘴角,能遇到路席,本就是他三生有幸了。
想到这里边序再次郑重地告诉他:我不走,我真的不走。我就在这里等你,我现在去买菜,一会儿你下班了,过来吃饭?
宝宝,我真的不走,我还等着和你一起去养老院呢。
充满生活气息的话语,把路席从全世界都要抛弃我的情绪里抽离。可能是边序太过温柔,也可能是他的话太过诚恳,让路席逐渐抛却了内心的不安。
把人安抚到位,边序和路席你侬我侬地说了半天再见,最后还是因为路席要忙工作,才把电话挂了。
黏人的小鹿。边序微微摇头,几乎可以想象路席跟自己说话时撒娇的模样,一定很好看。
然后他把行李全部提到后院的小楼里,最后拿上机车钥匙出门去采购。
今晚要做路席最爱的排骨,这会儿菜场可能会上一批比较新鲜的肉,再晚一点就来不及了。
出门购物回来,卷帘门边序并没有全部打开,只是随意找了张桌子坐下,整理自己刚买回来的蔬菜和肉类。
正要起身去厨房时,他听到了不属于自己的脚步声。
抱歉,今天不营业。
是我。
有点熟悉的声音,边序思考一下便想起这个声音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