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收留我。
嗯,应该的。
边序说着把上衣往下拉,露出结实的腹肌散热,他往空调的地方看了一眼,客厅忘记开空调,难怪有点热。
本来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动作,以往每当被路席看到的时候,他眼神总是直勾勾的,边序也乐意让他看。
可今天的路席竟然捂住了眼睛,还伴随着他惊慌失措的声音:大哥,你快把衣服放下,我什么都没看到!
边序愣了一下才意识到他这样是因为自己把衣服掀开了他以前可是胆子大到敢偷摸自己那里的!
完蛋,彻底从涩涩小鹿变成纯情小鹿了。
于是边序不得不把衣服放下,然后打开空调,温声安抚受惊的小鹿,抱歉,我没注意,太热了。
没事的。大概是这样事情太过让他羞涩,边序眼睁睁看着他的耳朵一点一点红起来,如同被胭脂染红,绝色倾城。
可爱的让边序想捏一捏。
但是他忍住了。
空调的凉风吹走燥热,不过多时,路席脸色已经恢复如常。即便是这样,他也依旧不敢抬头多看边序一眼,甚至还把脸别开,假装看风景一般。
边序这会儿有很多话想说,但他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呆愣地看着路席,脑海里思绪万千。
还是路席主动打破这份平静。
大哥,我失忆之前,我们是什么关系?
是什么地方都摸过,亲过小嘴,差点做到最后一步的「朋友」,这是可以说的吗?
朋友吧。边序只能这样说,又是一个自欺欺人的说法。
路席的表情有显而易见的失落,随后垂眸看着地板脚尖在地上画圈圈,呢喃道:只是朋友啊。
什么?因为走神,边序有听到他说话,但是没太听清楚。
没。路席急忙否认,生怕他会再多问一句。
还好没有。
两人的眼神有刹那间交汇,不过很快又各自别开。
一个看天,一个盯着地板,就是不敢看对方。
路席兀自想得出神。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书不重要,穿成霸道总裁,并且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也不重要,重要地是,他好像对书里的一个路人角色动心了。
要命。
而且这个人说,他们以前只是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