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皮囊罢了,算得上什么稀奇。”傅骁玉说着,托着腮帮子看书,想起那闹市之中帮自己抢过钱袋的小少年,马尾扫起来的弧度,还有那头上绑着的东珠,总觉得一切的一切都像是镌刻进了他的脑子里一样,怎么都忘不掉,想到这,傅骁玉问,“刚刚出去的丫头,你可还记得什么模样?”
马骋眨眨眼,拧着眉细想一番,说:“具体不记得了,就记着漂亮了。”
傅骁玉轻声道:“这便不是喜欢。”
要瞧上一眼,日日夜夜都惦记,哪怕是再细节的地方,都记得清清楚楚的。
那才叫喜欢呢。
马骋当时嘴巴快过脑子,见识过了傅骁玉的种种手段之后,后知后觉才骂自己嘴巴不把门,什么都敢问,不怕那吃人的傅骁玉把自己狠狠收拾一顿吗。
镇国将军造访,是完全在马骋的意料之外。
他干活儿胆大心细,又有山上学来的道家武功,却依旧被那翻墙而入的镇国将军点了穴,直直地砸在那门外头,动弹不得。
没法儿动,耳朵却听得极其清楚,那镇国将军要为自家嫡孙谋个出路,想请傅骁玉与其结亲。
男人和男人?
马骋嗤之以鼻,这都是什么事儿,真以为他们家公子是吃素的呢?!
镇国将军匆忙离去,桌上摆放的糕点茶水半点没动。马骋自己躺在门口缓了两个时辰,才将那穴道冲破。将满身的酸涩一点点除去,马骋拍拍衣摆的灰尘,进了屋子,瞧见那桌上放置的信,是给镇国夫人的。
马骋恼火,说道:“这镇国将军怎么......”
“马骋。”
被打断了话,马骋也不生气,连忙答应,说:“您说。”
“准备聘礼。”
马骋:“......”
南朝向来有娶男妻的习惯,马骋没有想到,自己的主子真的为那少将军付出好一番心血。
少将军喜欢的小活物,偏院养了一大堆,都快关不住了。少将军喜欢吃杏儿,好不容易长成的梨树一棵棵全给砍了。
傅骁玉是无情的,马骋想着,连门口饿得快要死去的小奶狗嗷嗷叫唤,傅骁玉都不会停下半个步子的心,是怎么喜欢上别人的。
马骋老觉着自家主子爷有诱拐的嫌疑,见着他眼睛一天比一天亮,却也不忍说什么,看着他往那名为文乐的深渊之中陷入得越来越深。
纳彩时,少将军送来了大雁。
傅骁玉不晓得,马骋却偷摸着向对方小厮思竹打听过。说少将军找了个晴朗的天气,攀到了高高的杨树上头,站了两个时辰没有动弹,才等到一双大雁往南飞。
少将军武艺高强,轻功最甚,却也怕伤着活物。一双大雁抓得他身上到处都是被树枝划破的痕迹,各种艰辛,他一句话都没与傅骁玉提过,只言世人皆爱大雁的意象,纳彩要大雁,他便去打大雁。
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