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辙微微皱眉,“娘,您到底想说什么?”
高母一咬牙,“我怀疑她不是,哪有采药女手上脸上一点疤都没有的?”
高明辙失笑,“她家有祖传的护肤方子!”
高母皱眉,“反正我觉得她不像,应该是偶然救下你之后,看到你身上富贵,就想粘上你,又怕你家人不接受她,所以才留下你养伤,又和你拜堂成亲。现如今你妻离子散,要是真娶了她,可就真如了她的意了!”
反正就一个意思:方念巧别有用心,她不喜欢这个儿媳妇。
“娘,人有些私心很正常。”高明辙声音沉稳,“无论如何,是她救了我。又无微不至照顾我的伤,还帮我擦身。她不是丫鬟,她是良家女儿,要是我不娶她,她下半生怎么办?再说,我刚带她回来的时候,您不是挺喜欢她的吗?”
高母:“……”
她动了动唇,“我哪儿知道织娘性子这样倔,不接受她就算了,还非要闹着和离。”
提前罗织娘,高明辙眼神复杂,“是我对不起她。”
高母又劝,“明辙,以前你真喜欢他们母子,为了她们不惜跟我顶嘴。要不,你就别娶方念巧了,她配不上你。你回头重新和织娘培养感情?”
“此事不必再提。”高明辙摆摆手,“我已经对不起她们母子。现如今念巧救我性命,又与我有了夫妻之实,我不能对不起她。”
高母皱眉,“可她一无是处,哪配得上你?”
“她对我有救命之恩。”高明辙强调,“就凭着这个,我就该照顾她一辈子。”
高母:“……”
比起方念巧,她还是更喜欢曾经的儿媳,为人虽任性霸道了些,但嫁妆丰厚,出手大方。高家在高府中,才是过日子。
如今在这个老宅子里,只是活着罢了。
高母自然是想养尊处优的,其实她对方念巧怀疑不止如此,她提及她手上没有茧子,其实是想说她兴许压根就不是农女。
可若不是农女,应该就靠近不了那山崖,也救不了人。她觉得有些矛盾,所以才没说。
本来高母还想着找人去那村子周围转悠一圈打听一下,结果当日晚饭时,方念巧吐了出来,高明辙找来大夫一看,说或许是着凉,也可能是有了身孕。
如此,婚期就拖不得了。
本就定下的婚期又往前提了半个月。
方念巧初进高府时,那时候高母盘算着聘她为平妻,那时候隐约想过成亲时找个小宅子让她住一日,到了成亲那日直接把人迎进门就是了。
如今这法子被高明辙沿用,在后街找了个没有女儿的人家,给了他们一些银子,让方念巧在他家出嫁。
高家以前认识的人挺多的,但最近发生这么多事,好多人对他们的态度也微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