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可能要求系统那么做。
如今他既然已经是男主角,已经是水灵县县令,那他就得考虑水灵县人民的死活。
也不是他圣父,只是,在这个世界,如果不给自己找点事,他又能做什么?
既然他来了,那就得活得有意义。没有追求毫无意义的活着,可不是他的行事作风。
又走了一会儿,天色已经不早了,许慕礼转身往回走。
回去的路上,倒是遇到了几个人。
两男一女,还有一个孩子,应该是一家人。
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面部表情都很麻木,他们经过许慕礼身边时,缩着脖子,低头快速经过。
女人甚至捂住了怀里孩子的嘴,应该是怕孩子万一哭起来,惊到了许慕礼。
许慕礼低头,看了眼身上干净整洁的青色长袍,是他的官服。
一个县衙荒废,发不起衙役响银,衙役只能选择种地为生,要啥啥没有的县令。
还不如叫光杆县令好听一点呢。
……
水杏就等在篱笆院的院门口,看到许慕礼,蹭的转身,小跑着进了屋。
许慕礼还在想事情,没在意水杏。
进门,许慕礼直接进了书房,并且今晚,他打算在书房凑活一晚。
男主角和水杏刚来水灵县没两天,带的钱财也不多。
因为来之前男主角就决定好了一来就和水杏成亲,所以只买了一床铺盖。
现在去买,来不及,并且他得先想好怎么和水杏解释。
再者,他身上的钱,估计也不够。百无一用是男主角,虽然成了状元郎,但还没来得及做官,就被发配到了这里。
其实朝廷是有一笔给外派官员的安家费的,以及其他的各种补贴,但谁让男主角得罪的是帝王呢。
帝王再无能,那也是帝王,随便挥挥手,就够男主角吃一壶了。
一没钱、二没人,许慕礼靠在椅子上,闭眼思考对策。
难啊。
想着事,许慕礼有些昏昏欲睡。
就在他差不多要睡过去时,被“咚咚咚”的敲门声给惊醒。
“夫君,我烧了水,泡泡脚吧。”
睁开眼睛,许慕礼揉揉脸,洗?还是不洗?
家里的水是早上水杏去挑的,估计不多了,他用了,明早水杏肯定得大清早起来去挑水。
不用,明早洗漱估计就够了。
他也不会上床,洗了脚,还得穿脚上的鞋,没什么区别。
好在,男主角是个爱干净的人,身上脚上一天不洗,也不碍事。
至于他的洁癖,这种情况之下,也顾不得洁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