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第131章myfather,mylord(25)
如果是在以前,有人对诺顿说他会救一个抢他对象还把差点把他打死让他在别的垃圾面前丢脸的男人,暴脾气红毛一定会很不客气揍到他去见上帝。
然而现在他穿着一身抢来的西装穿过杜瓦尔家幽深的地下走廊,阴沉着脸打开了地下室的狗笼。
红发少年轻蔑地看着笼子里黑漆漆一团的不明物体,要不是随着呼吸微微起伏的身体,很难不让人怀疑那只不过是一滩死肉。
爱德华铲除情敌的手段狠毒又声势浩大,就算诺顿只是黑街上一条流浪狗也听说过世界排行第一的杀手即将用他的血给教父的婚礼做捧花。
黑街上的喽啰们当然不知道年轻的教父和莱恩有什么桃色恩怨,只听闻过爱德华两个兄长都死在莱恩的枪口下,都觉得爱德华要杀他是理所当然。
诺顿伸出穿着皮鞋的脚恶意地在那滩看起来毫无反抗之力的黑色上碾了碾:“喂,死了吗?”
满身狼狈,衣角都溅着干涸的暗褐色血迹的男人不动声色地抽动了一下手指。
“我还以为你有多厉害。”额头上还贴着一块纱布的少年脸上露出厌恶的神色,早知道就不来救人了,指望这个血淋淋的废物帮他救出神父,还不如指望爱德华自己突然受圣母玛利亚感化决定放阮夭一条生路。
白费功夫。
诺顿抬起脚,把钥匙丢到了一边。
“阮夭怎么会喜欢你这种废物。”诺顿很不屑地嘟嘟囔囔,泄气地退出去准备重新想办法把阮夭救出来。
他刚要重新关上铁笼的一瞬,地上那团黑乎乎的人影终于动了。
颈间倏地飘过一隙凉风,苍白过头的皮肤上瞬间激起一片小小的鸡皮疙瘩。
这里是密不透风的地下室,哪里来的风呢?
红发少年先是呆了一瞬,接着瞳孔不由自主地扩大。
一只手死死地掐住了诺顿的脖颈,用力之大到手背上青筋都暴起,男人咧开森白牙齿,脸上血渍泼溅,像是地狱里爬出的恶魔。
诺顿脸色发白,因为自己的无能而愤怒到发抖。
“本来想杀了你的。”
男人唇畔勾起一个讥嘲似的弧度,铁灰色的眼瞳里冷冷地闪着金属质的光:“还有用得到你的地方。”
他像是扔垃圾一样随手轻飘飘地把近一百五十磅重的白种少年扔到了一边,沉重军靴踩过少年因为缺氧而不断抽搐的肢体。
“跟上来。”
……
你有没有经历过被人用枪顶着背强迫签下一份结婚同意书?
反正阮夭这个倒霉蛋是经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