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头没脑一句话,程榆没能快速明白过来:“……啊?”
从教室出来那刻起,他们之间的气氛就一直是沉默的、压抑的。听见对方这么问,程榆一下子仰起头看向他,玻璃珠般剔透的眸子流露出意外。
大概因为刚睡醒,他的眼角处还带着点零星的光,似是湿痕。
见秋思凡不说话,程榆更加迷茫了。不想让这样尴尬的气氛僵持下去,他硬着头皮追问了句:“我、我为什么要感谢你啊?”
整个人懵懂又漂亮。
秋思凡视线在他脸上晃悠一圈,最后停在那张微微张开的唇瓣上。
半晌,他清晰地听到自己喉结滚动的声音。
就是想说,想感谢我也没有用。
去了理科就别想着再回去。
我不会让你回去的。
漫长的对视期间,秋思凡一直没说话,最后把程榆看得,自己似乎就先无师自通了。
——“感谢他”是指哪怕他醉酒后答应过秋思凡去学理科,后者仍然给了他一个能回去学文科的机会。
最初秋思凡提出要他来学理科是很早之前的事,但是后来缠着程榆要他来学理科,完全是在分析了月考数学成绩,发现程榆实则更适合学理科的情况下。所以班上那些人说的不对,秋思凡并非没有考虑过他的感受,也没有他们说的那样自私。相反,他一直在为程榆考虑。
想到这,少年目光不禁变得柔和。
秋思凡以为程榆还觉得自己能回去学文科呢,被他看得不免有些心虚。避开视线后又催促道,“没什么,在我生气之前,你最好脚程快一些。”
最近程榆可以说太敏感秋思凡的情绪了,一听到他说“生气”,腰板一个激灵挺直。
转头又见秋思凡脸上情绪莫测,程榆下意识就以为他其实已经在生气了,于是拉过男生的手就猛地向理科楼冲刺。
“那我们都快一些!”你千万要消消气。
“快什么,跑那么快你不怕摔?停下!”
秋思凡指的“脚程快一些”,是让程榆和他并排走。既不是一前一后地龟速前行,也不是像现在这样玩命似的跑毒。
就在半分钟前,他还伸手拉了一把差点被鞋带绊倒的少年的胳膊,才没让他抓着自己一块摔下去。
不过……
秋思凡微垂下眼皮。
“不是你当让脚程快一些的吗?”程榆闻言便一下子停下来,颇带委屈和责怪地回头望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