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页(1 / 2)

他诧异地抬眼看向背着光的秋思凡,后者懒洋洋打了个哈欠,说了句,“我有收藏文物和睹物思人的癖好,你害怕了吗?”

程榆:“……”

程榆又忘词了。

一时间真不知道该回答怕还是不怕,顶着张泛着困倦的神颜的男生见他一直沉默,唇角扯动笑了声,慢慢关上寝室门。

随着门缝关合,程榆平复了两秒,悄然背过身去。

在那张整洁的桌子上,除了电脑以及一些必备物品,只剩下一罐草莓牛奶。回忆那罐粉色包装的饮料像是被供奉起来,占据了整张桌面的c位,程榆心情复杂。

——那是月考结束后自己随手给他买的。

保质期只有一周,早不能喝了。

“收藏文物”可以理解,秋思凡犯神经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睹物思人”又是什么骚话?

不理解,有毛病。

咚咚,忽略胸膛底下不断跳动的声音,程榆抱着礼物盒,头脑一边放空一边走上楼梯。

315宿舍门一开,里面的周嘉清闻声转头,看清来人的那一刻,他颇为担忧地问:“榆哥,你是不是发烧了?”

程榆奇怪地看过去。

周嘉清细细打量他:“你脸和耳朵这块的皮肤真的好红……”

目光渐渐凝住,周嘉清皱眉:“榆哥,你脖子上那两块红点是什么,过敏了吗?”

*

作者有话要说:

凡爷:打个标记

第六十八章显示秋思凡的未读消息99+

周嘉清的目光一直停留在程榆脖颈处裸露的那块皮肤上。他肤色白,但凡有一先痕迹都会显得格外明显。

眼见着周嘉清说完,自己也发现不对劲,表情变得越来越狐疑。程榆连忙抬手挡住脖子,隔绝住对方投过来的视线。

没等周嘉清开口,他率先丢下礼物盒,转身冲进了洗手间。

咔哒!反手将门锁上。

盥洗台前有一面镜子,都不用走近,程榆一抬头望去,便从镜子里面清楚地看见脖子上的红痕。

而且还不止周嘉清说的两处……肩颈旁、锁骨处,甚至更往下都有。羊脂玉般细腻白皙的皮肤上聚满了四五处或深或浅的红印,宛如雪地里落上了一串红梅。

一时间,程榆好像在脑子里听见水开了的声音,不断拔高的尖锐音调激得他头皮发麻。他抖着爪子碰了碰,感觉某一处有点麻,稍偏过头去,就从镜子当中看到脖子侧边,甚至还有一个牙齿咬出来的浅印子。

最新小说: 全家偷听我心声后,杀疯了 大王万万不可 重生后,成了病娇九殿下的心尖宠 犯罪专家在恋综杀疯了 糟糠之妻做皇后 天下继兄一般黑 咸鱼[快穿] 重生中奖前,目标,桃李满天下 侍郎家的小少爷 重生回雌君少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