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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出门踏青?是故意找机会,让我见这个男人吧?

“表哥,我肚子也饿了。不如,你和夜去小河边儿把兔子清洗一下,我和小灵拾些柴,咱们烤兔子吃吧!”开口,袁媛笑着建议。

“对呀,我也想吃。”连连点头,蓝灵随声附和着。

瞧了一眼,自家那个馋鬼妹子,蓝夜没说话,迈步上前,摘下了挂在树杈上的死兔子,转身便朝着有流水声响的地方走去。

“夜儿,等等我。”见蓝夜走了,杜仲急忙追了去。

觑见二人一前一后的离开了,蓝灵和袁媛,交换了一个胜利的眼神。

“袁媛姐还是你聪明。这下,杜大哥和姐姐终于是可以单独相处了。”

听到蓝灵的赞美,袁媛扯起嘴角苦笑。他若真的有蓝灵说的那么聪明,那么,他也就不会一直为他人做嫁,独自饱尝失去所爱的艰辛与痛苦了。

小溪边

蓝夜刚刚弯下腰,将野兔放在溪边儿,杜仲便是急忙接手处理的工作。他可不想累到了他的夜儿。

蹲在小溪边儿,看着从自己的手里抢过了兔子,拿着一把匕首煞有介事的,在那里剥兔子皮,笨手笨脚的男人。蓝夜的眼中升起了一些个不屑。

连用匕首都不会,还要抢着料理野兔。唉,这种大门大户的公子哥啊,一看便是平日里养尊处优,被人服侍惯了的。

“啊……”

看着鲜血直流的手指,杜仲不觉拧起了眉头。早知道料理野味这么麻烦,就让家丁帮着料理好了。

瞥了一眼,身边儿那个无用的男人,蓝夜从怀里取出了一块儿汗巾丢给了他,随即拿过了他手上的匕首和兔子。重新接手了料理的工作。

虽然,不是专业的厨师。但,也毕竟是拿了十多年手术刀的主儿不是?

只见一把匕首,在蓝夜的手中游刃有余、灵活自如,很快,一张兔子皮便被完好无损的拨了下来。

拿起匕首,蓝夜勐力的将匕首刺入了野兔的肚腹之中,将其肚腹划开,取出了内脏,丢弃在了一旁。而后,便将料理好的野味放进了小溪流里,冲洗起来。

“夜儿,你变了很多,你从前,从来不会碰这些血淋淋的东西的。”看着双手上早已染满了兔子血,此刻正在溪边清洗的人儿,杜仲悠悠开口。

“人在不同的环境中,总是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的。大自然不可能去纡尊降贵的适应小小的人类,要生存,只能的人类去改变,去适应。”

这是生存的真理,没有什么人是一成不变的。环境不会迁就着某人,因某人而改变。只能是人跟随着周遭的环境而改变,才能更好的去适应自己的生活。

“夜儿……”

听到这番精辟的论调,杜仲不觉瞪大了双眼,有些不敢相信,这些话是从那个文弱的人儿嘴里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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