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而来身怀有孕。他莫言的命是洛北救的。所以,洛北是他莫言第一个救星,也是他和宝儿父子俩的大恩人。然儿,洛北只医好了他的病却并没有医好他的穷。
身处一个无亲无故完全陌生的时代。当那些曾经引以为傲的学历、曾经引以为傲的设计天赋,曾近引以为傲的一切都变的一文不值的时候,他莫言和他那个根本不知道爹是谁的儿子又要如何安身立命呢?
很多人都以为,他麻辣楼的老板莫言白手起家是一个了不起的大商人。可是没有人知道,在这“白手起家”四个字背后又隐藏了多少龌龊的交易和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六年前,在洛北的小木屋里整整休养了一年,伤好之后的莫言带着儿子莫宝离开了洛北的家,来到了这座繁华的乌拉城。
为了养活自己,也为了养活儿子。莫言当过跑堂,刷过盘子,倒过夜香。吃苦挨累的活儿他没少干。可是到头来,他赚到的那么一点点儿钱根本养活不了他和宝儿。
记得那年冬天下了好大一场雪,宝儿发了高烧,可是,他这个做爹的却没钱给孩子看病。抱着生病的孩子莫言在一家大药铺的门口跪了一天一夜,可是那狠心的掌柜却是半分怜悯之心也没有。
最后,莫言绝望了,他以为他和儿子会一起冻死在那个冰天雪地的寒冬里。可是没想到在他昏倒在药铺门口前的那一刹那,一辆马车奇迹般的停了下来,一个披着黑色裘皮披风的男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当年,在冰天雪地里救了他们父子两的那个人就是金德昌。是他莫言的第二个恩人。
在金德昌的帮助之下,莫宝的病一天天好了起来。莫言也吃得饱穿得暖不再为生计发愁了。
人要知道知恩图报,在莫言最无助的时候,在莫言走投无路的时候是金德昌救了他,所以,金德昌的这份恩情莫言时时都记在心上,不敢有一刻忘怀。
可是,作为乌拉城的首富,金德昌有钱有势,黑白两道、达官贵人方方面面他都能说得上话。可以说他什么也不缺,什么也不需要。这又让莫言如何还报这份恩情呢?
起初的时候,这个问题的确困扰了莫言很久。直到对方透露出了自己对莫言的好感。莫言方才恍然明了。说他是知恩图报也罢,说他是卖了自己换了荣华富贵也好。总之,在金德昌的别院里,在金德昌的卧房之内,他宽衣解带主动服侍,成为了金德昌的蓝颜知己。
金德昌是莫言来到这个古早人时代的第一个男人,虽然他不是高富帅,虽然他比莫言大十四岁,完全不是莫言喜欢的类型。但是,当时被情所伤心灰意冷、走投无路、求借无门的莫言却依旧心甘情愿的做了他的人。
虽然做了乌拉首富的第一位男宠,虽然即便是什么也不做。莫言也可以锦衣玉食、衣食无忧。但,莫言又怎么会甘心被一个男人养在宅子里呢?
于是,他向金德昌借了钱开起了麻辣楼。并且与金德昌定下了君子之约。那就是,平日里不干涉彼此的私生活。但是,只要金德昌想要见他莫言,他就必须奉陪。
“哼,你还记得?我这几个月生意忙没空过来看你,你怎么也不去我府里坐坐啊!”
捏过莫言的手,金德昌一边儿细细的摩挲把玩着,一边儿云淡风轻的责问着。
“呵呵,瞧金老板说的。像是我这种人哪里配登金府的大门啊!”
虽然今时今日的莫言已经不再是那个吃不饱穿不暖的穷人了。但是,作为一个小小酒楼的老板,要登金府的大门,他却依旧不够格。
“恩,我就是喜欢小言的聪明,有分寸、知进退!”
若是换了其他的女人,巴不得能够被带回金府里做一个名正言顺的姨太太呢?可是莫言却从来都不会给金德昌这样的压力,也从不会一会儿要这个一会儿要哪个的,对他要求诸多。这让金德昌觉得和他在一起很舒服!
“呵呵!”扯了扯嘴角,莫言没说话。
“小言,咱们快有半年没见了吧。我这儿还真是想你,想到厉害啊!”
说着话,金德昌的手已经解开了莫言的腰带,钻进了莫言的衣衫之中。
“别,别!”
按住男人不规矩的手,莫言慌忙阻止。
“怕羞了?要不去你屋里?”瞧着怀里如坐针毡,有些慌乱的那个美人儿,金德昌乐了。
“我……”
有句话叫做曾经沧海难为水。曾经他莫言为情所伤,为情所苦。发誓不再爱任何人。曾经他莫言没心没肺和形形色色的男人滚床单,从不会介意自己床上睡的是谁。可是今时今日,他莫言有了在乎的人,有了想要厮守一生的人。他又怎么能再做出任何对不起爱人的事情呢?
“怎么,今日不方便?”
瞧着怀里面露难色的美人儿,金德昌的脸色微微一沉。
“金老板,我……”
咬了咬牙,莫言打算和那个男人终止两人的关系。可是话还没说完,房门就被人一脚踹开了。
“他奶奶的,我兄弟不在家,你就背着他偷男人,你他|妈是人吗?”
踹开房门,陈斌瞪着坐在金德昌怀里的莫言破口大骂。
第104章暮雨失踪了?
瞪着从房门外气冲冲闯进来的陈斌和段旭。莫言傻愣在了原地。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