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莱克斯从小生长在治安出众的富人区,上的也是私立贵族学校,出行有保镖、司机进行接送。
对于混乱、肮脏的贫民窟,谈不上有太深的了解。
他本来坐在看台上,等待着好朋友克拉克大显身手,出一次风头。
谁知道那个发令员对着观众席开枪,打伤了一个无辜者,后来还杀了教父的那匹纯血马。
等到冲锋枪朝天扫射的时候,大家都已经作鸟兽散了。
莱克斯被惊慌失措的人潮裹挟着寸步难行,大声呼喊克拉克的名字,也没有人回应。
后来他重新回到赛场,那个戴着“杰弗逊总统”面具的人,刚被抬到担架上。
而克拉克很老实的,跟警察录着口供。
按照他的回答,是超人救了他。
“又是超人……”
莱克斯拧着眉毛,他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克拉克似乎有什么秘密瞒着自己。
“他刚才一直盯着拉娜……的胸口。”
尽管认识时间不算长,可莱克斯自问对克拉克的了解颇深。
他不太会撒谎,更不可能像个色狼一样,盯着暗恋对象的胸脯。
往常的时候,这家伙连与拉娜对视都觉得紧张,怎么会突然表现得如此大胆?
若有若无的直觉提醒莱克斯,克拉克肯定隐瞒了一些东西。
这样的推断让他两眼微微一亮,好像发现了某种有趣的活动。
“大侦探莱克斯·卢瑟要出马了。”
莱克斯得意地说道。
他把这当成了一种消遣。
就像吃完早饭后过于无聊,用报纸上的填字游戏打发时间一样。
“先想办法弄到那个匪徒的口供,然后……是拉娜,她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所以才会让克拉克异常关注。”
莱克斯打了个响指,他的执行力向来爆表,没有丝毫的犹豫,就开始制定计划。
“洞窟,陨石……”
几天之后,用“请律师”的筹码,莱克斯从那个躺在病床上,下半身瘫痪的银行匪徒得到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据“杰弗逊总统”说,为了躲避警察的追捕,他没有沿着公路逃跑,而是弃车藏进了小镇十几公里外的密林里。
然后不小心摔进了一处无人的洞窟,里面的岩壁上布满各种闪着绿光的矿石,像是一簇簇生长的植物。
对方小心翼翼待了一个星期左右,发现自己的身体产生了巨大变化。
皮肤像金属化似的,坚硬如钢铁。
反复测试过几次,确认刀枪不入后,这位“杰弗逊总统”决定要返回小镇,宰掉那个坏事的小子,顺便再把银行的金库洗劫一空。
这就是他那颗塞满肌肉的愚蠢大脑里,所得出来的计划。
谈话只进行到这里,莱克斯的探视时间就结束了。
他没能更进一步,问出超人到底是谁,长什么样子。
“让人拥有超能力的矿石……”
莱克斯脸皮抽动了两下,强行抑制内心的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