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只见危成满意的看了看她的嫩手指,搭配着大小适宜的古董戒指,仿佛量身订造般,而他还悠闲得意的说了一句:
“可以保密,但是得带着它。”
明绯绯愣住了,再一次发现他俩的逻辑完全不在一个起跑线上。
chapter 27
无名指,被古罗马人认为是受了太阳神守护的手指,所以在它上面套个圈儿可以强化爱情。而古埃及人则相信无名指的血脉直通心脏,所以爱情也会以最快的速度传达到此。
可是现在的重点是,五指分别代表了“追、求、定、结、离”现代人都知道,说着保密关系,却要在无名指上套圈儿了,这不是戴表的女人立牌坊吗?
于是,就在明绯绯与危成结婚的两个小时后,她面临了第一个折磨人的婚后问题——象征男女互相承诺爱情的婚戒,究竟是带,还是不带。
说起来,最早发明婚戒的,还是希腊神话中的悲剧英雄普罗米修斯。
据说,女娲造了黄皮肤、黑头发的黄种人,普罗米修斯造了白皮肤、各种发色的白种人。不过这普帅哥挺可怜的,在他给人类最后一样文明“火种”的时候,大神宙斯投了反对票。不过普帅使了招飞龙探云手偷了出来,所以宙斯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于是,他被火神奉命捆在了高加索山,并承受着不能入睡、双膝不能弯曲、胸膛上插钉子的酷刑,而最后宙斯还叫自己的宠物鹰去每日啃噬普帅的五脏。
当天宠物鹰啃完了一次,第二天又会长出新的,于是它每天都有新鲜的心肝脾肺当大餐。
最后,有一高壮的帅哥海格赫克利斯跳出来打抱不平,先杀了宠物鹰,后救了普帅,而绑缚普帅的绳索则变为了婚戒。(突然想起哈利波特里面的高壮海格)
女娲被人称为婚姻女神,普帅则被比喻为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希腊英雄。一个负责包办婚姻,一个负责设计婚戒,一中一西完美的搭配。
明绯绯琢磨着,这象征爱情圆满的婚戒,成了绑住普帅受酷刑的绳索,肯定是有一定道理的。
如果婚姻生活不甚美满,那么它就是绳索,叫你吃不好睡不好,还天天被对方凌迟着五脏六腑,久而久之两人就成了怨偶,等着第三者海格的救助。
可如果婚姻生活很美满,那么海格硬要解开绳索,八成就是破坏婚姻的第三者吧。
在明绯绯心目中,婚姻或许就是如此。就好像某婚姻题材的电视剧一样,两口子吵架冷战了,老婆很伤心,老公很憋气,观众很郁闷。但是两人没两天又和好了,观众觉得被耍了,松了口气后哈哈一乐。
可观众们刚乐完,这两口子又吵起来了,若是开发了新的吵架话题这叫创新,若是反复使用同一题材这叫翻旧账。就像是被啃噬五脏的普帅,第二天又会长出全新的,又再被啃噬一样。若是一个闹不好,出现个三儿啊四儿啊,观众们看得更过瘾。
所以此时的明绯绯,心里期盼着她与危成不要走到互相啃噬,然后互相疗伤,却是为了下一次的伤害作前戏的地步。
想到这,明绯绯清了清嗓子:“其实婚姻应该是互相尊重、互相看好对方人品,又互相信任才能成事儿,对吧?这戒指……它要是带了,不就等于告诉大家我结婚了?”
危成反问:“难道不是吗?”
明绯绯口吃了:“刚……刚才,你不是答应要保密了吗!你……你……你别仗着我喜欢你啊!”
危成不语,眼中柔光乍泄。
明绯绯没看到,急了:“你说带着这玩意不成了此地张三、隔壁王二了,你这人怎么这样!这才多久啊,你就要啃我五脏了是吧!”
危成一愣。
明绯绯慌了:“错了错了,我是说保密那是暂时的!暂时的!唔……三年?”
她刚说出口的话,立刻被一张大黑脸吓了回去:“呃……我是说一年!一这个数字好啊,一双一对、一生一世,与咱俩有缘哈哈!”
危成闭了闭眼:“三个月。”
明绯绯:“六个……”
危成:“要不要我明天出张公告?”
明绯绯连忙摆手:“不用不用,三个月多好啊哈哈!三三得九,长长久久哈哈!”
危成笑了,突然靠过去搂着她,温热的呼吸缓缓吹过:“二十五年前,我爸临终前留下这戒指,他对妈说这是祖传的,只给儿媳妇。六年前,我二十四岁生日,在朋友聚会上遇到她,当时她头发很长、很黑,对谁都冷淡,却跟我谈得来。直到我们在一起的第四年,她嫁给了别人。”
说到这,明绯绯突然觉得手里的戒指很烫。
危成盯着她的眼睛,眼中柔光淡淡:“一个月前,我又遇到一个女孩子,她傻傻的拿错行李,还丢了钱包,又跟我到silvain镇的教堂。我当时想,有些地方是一辈子只能跟一个人,去一次。”
听到这,明绯绯又突然觉得它不那么烫手了。她咬着唇,手里来回抚摸着古董戒指,却摸到内侧的一排小字“长长久久”。她心里顿时柔情一片,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挖到宝了,这无关乎钱财、房子或是田地,就是一个女人与一个男人的互属。这一刻,她感觉自己生活在童话里,离着天堂很近。
五年前,她是一个人手中的风筝,没多久那人却拿起了另一条线,她便随风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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