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这两桩命案的凶手不是bill,而是这个人。
起先他断定bill百分之九十九是凶手,却迟迟不愿揭破,原因就出自这百分之一的意外。bill的性格实在不像是连环杀人案的真凶,可所有证据又齐刷刷指向他……直到这个男人出现,一切豁然开朗。
可bill为何要和这个人在一起,还要打掩护,他们是什么关系,可以这样生死共存?
追了一段距离,也不知是时夜脚下加快了,还是对方刻意放慢了,两人竟然越来越近,直到快要追到巷子口时,眼瞅着那个男人就要冲出去了。
谁知,男人却突然止住了脚步,还回过身。
男人停下,时夜也跟着停下,保持距离。
如果真要这样冲上去厮打,时夜一定不是对手,何况对方手里还拿着一把手术刀,那把刀不知道饮了多少人的血,倒不怕在这里再多一个。
时夜一边喘息,一边估量形势,他知道自己时间不多,这个男人也大可以就这么冲出去,淹没于人海,可男人却选择停下来,显然是有话要说,又或者给他提问的时间。
至于为什么,时夜将此解释为,这种有杀人瘾的变态杀人犯都会有一种炫耀的表现欲,杀了人,尤其是像这样手法讲究的杀了人,必然不会一个人独享成果,有的会回到案发现场回味,有的会告诉第二人,有的会留下一点纪念品,最离谱的就是将线索透露给警方,巴不得将此登上媒体头条,收货大众的恐惧和关注,以获得满足感。
时夜迅速作出判断,这个男人不是第一种会回到案发现场的,那样的杀人犯属于下等。
自然,他也不会笨的留下纪念品,这等于直接将犯罪证据带在身上,而这么长时间以来这个男人都没有被抓获,说明也不是这一种。何况对于这个男人来说,再也没有什么比再次杀人更值得纪念的了。
至于通过上头条获得满足感,太拙劣,直接否定。
那么就只剩下一种,找第二人分享果实。
但通常来说,这种方式最难达到,也最富有挑战性。要培养一个可以分享这种秘密的人,必然要经过最固若金汤的信任,即使是亲兄弟亲父子也很难达到这样的程度。而富于挑战则在于,可以分享的人必然也有同样嗜血暴戾的内在,否则如何志趣相投,既然嗜血暴戾那么就会有内讧的危机,最终可能不是落入法网,而是狗咬狗一起灭亡。
可时夜却认为,bill不是那个拥有嗜血暴戾的同伙和帮凶,可偏偏他又是这个男人分享战果的存在,这一点实在矛盾。
***
想到这里,时夜已调整好呼吸,开口道:“我见过你。”
是的,时夜确定自己见过这个男人,虽然他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加上背对着巷口的光线,又身在幽暗的巷子里,让人一时之间难辨容貌。
可时夜就是认定,这个男人就是出现在他那天“灵魂出窍”的梦里的身影。
虽然,时夜还不能解释自己为何灵魂出窍。
反观阿坤,乍一听到这四个字先是一怔,但很快就认定是时夜在虚张声势。
“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