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学堂下学的时候,下了大半日的雨也跟着停了。
晚霞弥漫的天际架起一道虹桥,彩光恢宏,凝实得几乎要化为实质。
程梓趴廊下看了一会儿,起身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一溜小跑出门,经过厨房时头也不回地喊了声。
“喵呜!”
厨房里适时传出柳娘子的声音:“去接书客是吧?路上小心。”
话音未落,程梓已经把她的声音远远甩在身后。
从家里出发,程梓踩着雨后湿泞的小路步伐轻快,沿途留下许多梅花状的小脚印,与路旁被水洗净的野花交相辉映,意趣可爱。
直路到尽头,拐角处,一间竹屋的门开了。
程梓连忙收住脚步,险险一头撞上去。
竹门内,一只通体银白,没有一根杂色毛发的半人高大狗狗踱步而出,步履轻巧而优雅。它的嘴角有自然扬起的弧度,神似萨摩耶,却比萨摩耶看着更温柔和聪明。
“喵呜哇!”
看见这只银白色的大狗,程梓的眼睛亮了亮,忍不住原地弹跳两下,兔子似的扑到它身上,把身子埋在它蓬松柔软的厚毛里使劲乱蹭,直把人家顺滑的毛蹭成了乱糟糟的鸡毛掸子。
人类吸猫,猫吸狗。
大狗金色的瞳孔里闪过一丝无奈,任这只小胖猫在自己身上乱蹭,半晌,见他蹭满足了,才抬起一只前爪,细心地抖掉爪垫上的尘灰,轻轻按了按他的脑袋。
“喵喵!”
程梓退后两步,仰头与大狗垂下的金眸对视,也伸爪拍拍它,表示哥俩好。
“嗷……呜汪。”
大狗不太熟练地用叫声回应,低头与他互蹭脑袋。
一猫一狗正蹭得起劲,忽然感觉身旁投来了一束目光。
程梓背脊一僵,从大狗柔软的皮毛里支起脑袋,朝旁边看去,不出意外地在不远处的草丛里看见一只灰白色的兔子。
兔子体态圆润,除耳朵尖和尾巴尖是灰色的之外,其余地方同样是一尘不染的白,即便蹲在刚被雨水打湿的草丛里,身上也没有泥点或草屑,比被它抱在怀里啃的胡萝卜都干净。
它竖起半边耳朵,三瓣嘴不停咀嚼着,明明没做什么,却无端给人一种贱兮兮的感觉,眼里透着狡黠。
程梓抖抖耳朵,翻起死鱼眼——
怎么我每次吸狗都能看见你?
见他看过来,兔子歪歪头,一爪抱着胡萝卜一爪抬起挥挥,同他打招呼。
程梓略显敷衍地点点下巴,表示回应。
这只大狗叫云雪,那边的兔子叫踏雨,都是这家人养的宠物。不过和他们家经常走街串巷的宠物相比,主人们倒是深居简出很多。
程梓在这儿待了两年,也就只见过他们一次,在去年的元宵节。
他和云雪感情不错,主要是喜欢云雪那一身雪白柔软的皮毛。
一猫一狗常约着巡视小镇,偶尔也会一起蹲守河边的钓鱼佬,云雪负责打掩护,他负责捞东西。
至于踏雨。这家伙一天十二个时辰有十个时辰在睡觉,剩下两个时辰在吃。若是有人透视它的身躯,看到的估计不是胡萝卜就是白菜叶,蔬菜里面没有一滴血。
除了吃和睡,程梓怀疑它兔生里最大的消遣就是围观自己吸狗。
每逢他与云雪相遇,这只兔子必定出现在十米之内的任何地方,比毒物十步内必有解药定律都稳。
但即便如此,一猫一兔也从未有过具体的交流,最多见面互相点头,就像今天这样。
与踏雨打完招呼,程梓扭过头,也不管云雪能不能听懂,用自己的“语言”习惯同它抑扬顿挫地喵了一阵。
大意是自己先去接姜书客下学,晚上再来找云雪去河边蹲夜钓的钓鱼佬。
云雪的性子安静温柔,微笑着听他喵完后,轻轻颔首,侧头在他头上蹭了蹭。
程梓一拍它的额头,转身跑过拐角,向学堂奔去。
一狗一兔目送他离开。
半晌,踏雨啃完最后一口胡萝卜,披着霞光惬意地眯起眼,冷不防口吐人言:“你是狗?”
云雪正襟危坐,目不斜视:
“我是狼。”
……
程梓并不知道自己刚离开,大狗和兔子之间就发生了一件足以令他震惊一百年的奇事,抄小路来到学堂门口,跳上墙头张望,便在庭前看见了姜书客被罚抄书的身影。
一位年逾半百的老先生提着戒尺站在他背后,神色慈和,目光温柔——如果抛开他不时用戒尺敲打纠正姜书客书写错误的动作,这副场景绝对称得上师慈生勤。
程梓咧嘴一笑——你个皮孩也有今天!
姜书客跪坐于几案前,腰背挺直,落笔稳而准,小脸绷得紧紧的,满脑袋都是汗。
他抄写得认真,脸色却有苦色,以程梓对他的了解,此时把他肚子里的腹诽倒出来,淹没一座隐遇镇绰绰有余。
看来今天的下学时间要推迟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