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区到郊区大概30来分钟,所以乔七夕也没有睡多久,车子停下来,奥狄斯就温柔地推醒他。
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酣睡是有危险的,似乎他觉得亚历山大醒着更好。
乔七夕一个激灵醒来,因为副驾驶的车门被打开,一股冷风灌进来,吹得他打了个哆嗦,寒毛直竖,下一秒,他用嘴巴卷起身上的小毛毯,将自己的头埋进去。
冯骁再次愣住:“……”
哎?他看看严肃认真的狼犬哥哥,又看看像颗懒蛋一样的狼犬弟弟,有点怀疑这两只当初不是搞优惠活动买一送一的吧?
小的是大的添头?
被冯骁定定看着,奥狄斯无动于衷,他充满护短心态地昂了昂首:亚历山大就是这样的,你除了习惯只能习惯,反正不能打他也不能骂他。
“咳,喊你弟弟起床!马上要开始训练了!”冯骁命令了一声,努力憋住不笑。
奥狄斯低头扯开小毛毯,让乔七夕的脑袋露在寒风中,于是乔七夕狗耳朵一抖,马上就清醒了过来。
开始训练了。
奥狄斯通知他,接着一跃跳下了座椅。
这是一个农场,主人是冯骁的退伍战友,曾经也是一名训导员,非常喜欢养狗。
退伍之后弄了这么一个大农场,一边种农作物养牲畜,一边养了好几条德牧,还弄了一个训练场,平时过过瘾。
得了两条好犬,冯骁一下子就想到了自己这位战友,立刻打了个电话联系对方说,想借他的场地一用。
对方一听有好犬,肯定相当欢迎。
这会儿听到车子的动静,主人就出来了,也是身形十分修长,气质十分板正的一位。
大冬天穿得挺少,年纪三十出头,嘴里叼着一根烟,眉宇间依稀还能看到让人敬畏的肃杀之气。
但也有可能是动物比较敏感,一般人应该很难看出来。
“老冯,来了,就是这两只吗?”迎出来的人类叫虞邵,笑吟吟的目光落在薄薄雪地上走来的小狼崽子身上,一怔,第一反应就是:好小子,气场挺霸道的。
能让人有这种反应的对象,当然是气质冷峻的奥狄斯,他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害怕陌生人,虽然这里的气味很复杂,他却毫不畏惧地直视比他高大许多的人类。
这个人类很强,敏锐的感官告诉他,不过无所谓。
“…不愧是捷克狼犬,胆子就是大。”那人点头表示欣赏。
“还野。”冯骁笑着接了一句,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接着虞邵将目光落在后面那只身上,噗嗤一声就乐了:“这只怎么了?没睡醒啊?”
小狼犬蔫头巴脑的,骨相看起来同样优秀,但走路一点章法都没有,看起来相当凌乱。